2008年9月14日 星期日

小偷

下這個標題,我想我需負嚴重的法律責任,但我必須說,我也得說,否則我會憋死!

上學期期末有一個月沒有回宿舍,就單純在醫院裡度過我上學期的剩餘日子。但當我回到學校以後,回到我宿舍的位子以後,我發現我有好多東西不在是我過去剛離開宿舍時的狀況!

例如:床面上竟然會有我放在床尾的麥香紅茶、桌面上竟然也有別人的指甲更過分的是我桌面的東西都被移到書架上。

但這些我和母親都認為小東西不要計較,但當我們請宿舍管理員來房間清館時,我眼睛一瞥突然看見我書桌上多了一個鬧鐘,但那個鬧中並不是我的,但鬧鐘裡的充電電池卻是那樣熟悉;認真一瞧,那真的是我的充電電池!

然而當時所有的東西早已打包好該放入庫房或者是該裝箱的也早都裝箱了,但是這次回來後開始清點我的財產,發現我有一隻創見256MB的隨身碟,憑空消失!然而更驚人的是,雖然我藏的壓歲錢沒有被拿走,但是,我放在格子裡,瓊文老師和孩子們送我的動物筆帶不見了!這時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該繼續姑息養奸,但是我想若有機會我會將這件事告訴教官或管理員室的人!一整各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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