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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這就是順發三C的品質

我在三月初買了一台所謂的人因2G的錄音筆,該台錄音筆號稱可以聲控錄音,結果害我一堂課40分鐘的課程錄下來僅有20分鐘,然而也因為第一台有問題所以在七天內又到順發換了第二台,結果納第二台還是一樣無法聲控錄音,結果順發也沒有通知人因公司,直到我深覺不對打電話到人因公司詢問,他們才發現有產品瑕疵,回我的信件如下:


黃小姐您好:

關於您反應本公司VR 56A 聲控錄音啟動問題,在您第一次發mail過來當天已嘗試先行透過電話與您說明目前調查及處理情形。

但您當天未接聽電話,爾後透過郵件回覆您。但似乎您並沒有收到我們的回覆造成您的誤會本公司深表遺憾及歉意。

今日看到您的郵件再次透過電話與您聯絡,但電話仍然轉入語音信箱。故再次透過郵件與您說明並且致歉。

經確認目前此款聲控錄音啟動感度較高。目前已經尋求技術及開發部門尋求改善方式。

但確實目前VR 56A 提供的聲控錄音功能不符合您實際使用情形,這邊只能遺憾的請您更換為其他廠牌的錄音筆。

已協調您當初購買的順發門市協助提供您更換貨品之處理。

您可攜帶當初購買證明及本公司產品,至順發門市更換其他廠牌符合您需求的錄音筆。


這就是順發3C的服務態度,以後大家還敢去嗎?

再者,幾天前我再到順發3C購買160G的隨身硬碟,卻發現裡面足足少了20G的內容量,商店標榜為160G,最後消費者僅拿到149.05G的硬碟。

這是什麼公司?!賊公司嗎?!順發3C的品質就是這樣嗎?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每年十月十五日全球抗痛日

今天老師出國,所以一整天都沒有課,所以就坐在電腦前聽BCC(中國廣播公司)的整點新聞,聽到了這個新聞再過幾天就是全國抗痛日。

女性疼痛問題比男性嚴重

男女有別,連疼痛問題也大不同,專門研究疼痛的財團法人仁愛醫院前總院長詹廖明義表示,女性對疼痛的反應較敏感,程度也比男性嚴重,十月十五日是全球抗痛日,今年以女性疼痛為主題,希望未來一年全球更重視女性疼痛的問題。


對於被疼痛困擾長達多年的我有特別的感觸,然而在文中那位醫師說免於疼痛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深感覺怪異,尤其最近我在接觸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時,皆沒有引伸出這樣的基本權利。殊不知這位醫師這樣的觀點是從何而來的?

然而,人民是否有免於疼痛的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嗎?應放在哪裡?改天真的需要找老師好好討論。但我卻認為他有性別歧視!難道男生就不會產生相關疼痛呢?不管怎樣我希望在憲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中,媒體能夠謹言慎行吧!(知道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但還是不免俗的呼籲中。)

倒是最近回到學校,接觸了刑法分則中的傷害罪的相關實務。我發現我對於那位醫師實在太好了,他所構成的犯罪構成要件應該是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因為在刑法總則中對於新的重傷的定義已經在94年7月1日新實施的刑法,對於重傷這點已經放寬了,由毀敗放寬是嚴重減損其機能者皆可以使用重傷罪。並且在學者以及實務上對於相關見解為造成人之身體或健康者,難以治癒,既使經由診治仍有難以治癒之事者,皆屬重傷的範圍。並且此疾病已經造成行為客體除身體上之傷害還包括精神上的磨難,皆屬重傷範疇。所以呢?沒有結果的呻吟。

2007年3月6日 星期二

昏庸的公務員

記得除夕夜的那天黃昏,我以死纏濫打的惱人功夫,終於說服了威嚴的父親讓我學騎機車。其實原本我就以我的小粉紅車子自居,享受那種要快不快的其車快感。同樣是右手的加油油門,同樣是左邊的喇叭裝置,對我而言,駕輕就熟的一件學習。

好啦!過完年,公家機關也開始上班了,我看著監理站所公佈的事項,到了行政院退輔會○○榮民醫院體檢,體檢完後,上禮拜六我興高采烈的跑到監理站要考駕照。

哇賽!我將我的體減單子交給不知變通、死腦筋的公務人員,他看了看,告訴我那份體檢報告不能使用。

我說,我是在公立機關檢驗的,為何不能用?他說,○○醫院是公立機關?我心平靜和的告訴他,難道您沒看見體檢單上面的title是行政院退輔會,這不是公立機關?

好啦!他又說,你這份體檢單沒有雙眼視力。他說難道你騎車可以只用右眼或者是左眼騎車嗎?所以要雙眼視力。

這樣就見鬼了,難道已經矯正過後兩眼視力是1.0,雙眼的視力會變成0.1!那位昏庸的公務人員就給了我監理所制定的規則,要我再到他們指定的私人醫院做檢查。

我則有點憤慨的說,我按照貴單位於網路上所公佈的規則至公立醫院體檢,然而也通過了。你現在說體檢的表格不是你們制定所要的格式,那這種錯誤要我考照人負責,實在有所不妥。而且有問題的事是你監理所和公立醫院的問題,為何要我來負責,我的權利損失誰要負責?

昏庸的公務人員告訴我,反正你就是要有雙眼視力,看你要回原醫院,還是要再花59元至監理所附近的醫院檢查,他說他只能這樣。那我只好忿忿不平的離開監理所。

後來,我還是沒有到他所說的醫院去體檢,反而告訴我母親說,他說你們不是公立醫院,他說要有兩眼視力。我說,很奇怪兩眼矯正後的視力會由1.0變為0.1;為何我一定要到他們合約的醫院做體檢?這樣的行為不是圖利私人醫院嗎?

最後,只有一股腦的氣。也真搞不懂昏庸的公務人員腦筋部會變通嗎?那我們要這些公務員幹麻?

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

醫療訴訟有感而發

一年多前的醫療訴訟在幾週前已經滿一年了,當時那各熱血沸騰、正義化身的我早已被現今的司法制度消磨的不成人形。

或許在電腦桌前的我,現在只能大嘆一口氣,並且深呼吸,才能調解我心中忿忿不平的情緒。但還是認為小蝦米如何去對抗整各醫療制度呢?如何去要到我所謂的真相呢?知道我在打這各官司的人都會問我說,為什麼不提民事賠償呢?

民事賠償對我們家而言,是一各很嚴肅的話題。想當初對方想找人圓場時,就隱約的透露出詢問我們要做什麼?為什麼要寄存證信函?是否就是要一筆具有某種程度的賠償金?那時對我而言,那是一種羞辱,身在醫療世家的我,只要牽扯到錢就是令人無法茍同的出發點。

其實很簡單的出發點,我們只想要知道為什麼會做那樣的判斷?為什麼他要說出許多保護他自己說法的相關內容?難道事情已經發生一兩年了,他一點也不愧疚嗎?

雖然我不知道未來訴訟的道路還要走多久,走多長,但我仍然相信司法的公正性。或許對於您而言我只是您職業生涯的過客,但那過去的轉診,在信任制度下的就醫模式,換來的是自己一生的傷害。

經過三年的這各疾病的洗禮,過去那各正義凜然的剛出社會的社會青年早已消失,對於法律還是那樣的堅持信守,它是公平、正義的。

雖然歷經一次次的傷害與錯誤,雖然第一次的判定為不起訴處分,跟好友提起這中間的變化,他們堅定的告訴我,長庚醫院的魔掌有侵入其中,有許許多多的不合常規的事情出來,所以,他們告訴我,或許要翻盤的機會很低,但是,他們仍然鼓勵我現在的變化或許是一各好的變化。

這一年下來,真的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歷經不起訴處分後的潰堤,歷經與家人的磨合,真的不知道這條路的堅持是否是值得的?

然而現今我何不深怕現今的醫師對我的治療也因為此事而有所顧慮,哪怕何年何月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身上?有許多人勸我再去找一位醫師,完完全全不知道這樣背景的人繼續治療,免得醫病雙方互相掛礙;抑或是跟現在的醫師表明,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我想有些話語不用多說,因為畢竟這兩種情況是截然不同的!

最後,目前整各案件的處理狀況是我提起再議,並且在一各多月前已獲得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發回續查,但目前處理狀況不明。或許未來的某一天,小城裡的地檢署可能會因此傳喚我現在的醫師,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向醫師表明此事,但在這裡紀錄下來,「對不起,因為此事麻煩您了。若照成您的不便,請您海涵!」

2006年9月3日 星期日

捐獻與奉獻

最近碰到一件超讓人不愉快的事情,大家知道捐獻與奉獻的差異是什麼嗎?

我想大家的反應都是一樣,就是把身邊的錢拿出來做某些事。

所以始終要查出正確用意的我,剛剛上了教育部的網站所任用的國語字典裡查了這兩個詞語的意思,如下:
捐獻的意思→捨棄有價值的財物而奉獻給他人。
奉獻的意思→恭敬的交付、呈獻、貢獻。

薛仁貴征遼事略:陛下!臣非口過,若高麗國去,倘逢賊將,臣能生擒奉獻陛下。

三國演義˙第三回:此是董公久慕大名,特令某將此奉獻──赤兔馬亦董公所贈也。

但對我而言,這兩種感覺是非常不一樣。因為我早已成了基督徒,對於奉獻一事,我是非常的尊重也非常的慎重。但在我身邊卻有一位良善好模範的慈濟人,卻每年不經過捐獻人的同意,恣意捐獻一千元給慈濟功德會。

我並不討厭捐獻的這樣行為,但對於不經過本人同意就恣意替他人捐獻,這樣的行為我總覺得始終不妥。雖然這位良善的慈濟人這樣的行為已經有十年之久,但他早就讓他人厭惡,就如同蟑螂過街一樣,人人想喊打。

每年到了年終,就會拿著收據直接向一些本意捐獻的人捐獻金錢的收取會費,好讓他在慈濟裡是位具良好品行的慈濟人去做這樣的行為。

母親因為曾經長年在做社會福利的工作,當年有一戶貧困家庭真的需要幫助,求助了慈濟功德會,然而因為真的需要幫助的家庭,慈濟、大愛劇場都說自己是良善的幫助,樂意的服務人民,那為何當初我母親發現這戶貧困的家庭,卻說不呢?!這真的就是所謂的慈善公益團體嗎?在我們社會上所看到的那樣美好嗎?證言法師真的這樣管理下面的羅囉嗎?還是說他真的不知道他們這些會員所做的行為呢?

我告訴我母親,我拒絕您再繼續繳納那非出自您本人意願的捐獻,拒絕繳納。既始他強硬的將收據交給我母親,我們也拒絕繳納。

原因如下:
因為這是非本人自願所捐獻的金錢,您也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做出這樣的行為,然而虛偽的慈濟人,我們拒絕繳納!

虛偽的慈濟人,滾~

要我母親拿出這樣的錢給你,道不如我自主的奉獻交給我現今所在的教會,做些更有意義的事。

哼~虛偽的慈濟人,滾~

2006年8月18日 星期五

死公務人員,還我名聲!

最近,遇見一件醫院管理人員失職盡將個人管理不當錯誤之事怪罪到我這位膽小又無知的人的身上。害我染起再次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恢復名譽的動作,讓我冷靜思考一下來繼續策劃該如何還我應有的名譽。

這幾天慢性病房裡有管制藥物不見了,然而有一位管理失職的護理長因為病房內的管制藥物不見,盡將以下對話告知同病房的護士小姐「會不會是xx的女兒她偷走的,因為她不是有在服用嗎啡嗎?所以,應該她也有需要這類藥物。」

當我聽到這樣的話語,我心中的怒火由心中染起,因為一來我雖然會去所謂的精神科慢性病房找護士姊姊,但我沒有那個膽去偷竊,再來那是鎖在護理站的抽屜,用特殊的鑰鎖鎖起來,二來我也不知道那些藥物是什麼?我幹麻服用。更氣的事他們不見藥物的那幾天我母親都休假,我根本沒有到他們的病房!

然而誰說服用嗎啡也等同於會服用那種精神科所使用管制藥物(FM2),雖然已經打聽到那是什麼藥物(FM2),但我也絕對沒有那個膽去服用,自己的管理不週反而怪罪到我身上。

所以一肚子怒氣,我打算對那位失職的護理長,提起存證信函以還我該有的名譽,否則我會向他提起相關的民事訴訟並至退輔會政風處檢舉此位護理長瀆職以及私下與病患交易等問題。

一肚子的火大....

2006年4月12日 星期三

聲明稿

聲明稿


今日驚見貴電視台報導黃姓女同學因為嘉義長庚醫院醫師之醫療疏忽所造成的相關報導,本人誠心希望對此事件相關媒體人可以平衡報導,我也要重申出現類似的醫療問題對醫病雙方都會有嚴重的傷害,乃誠心希望相關傷害足以降到最低,本人此舉乃係因見長庚醫院對相關醫療疏失置之不理,僅希望得以藉由這樣的報導可以讓社會大眾更重視相關的醫療問題,我們僅是一般的市井小民無法對抗所謂的醫療財團,所以,希望藉由輿論的壓力喚起民眾對就醫的安全以及把關。

此事件乃起因於九十四年四月就受嘉義長庚XXX醫師的診斷後建議開刀治療,相對的同意此治療前本人也詢問過眾多的相關醫師,他們一至認為本人之問題乃起因於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然而非醫師於七月份手術當天所更改手術部為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並在此次手術前的判段醫師乃基於影像學的診斷,卻未替我做任何理學檢查然而毅然決然的更改手術部位,且發現此問題的乃是一位住院醫師,後因手術後一直無法改善病症,因此轉診到他院後復發現嘉義長庚醫院醫師對此次手術的疏失,並滯留骨頭碎片。且因為那次手術以後多次復診卻未見其醫師告訴我相關診斷,並多次以存證信函向長庚醫院以及對方醫師投訴此問題,望其檢討整體醫療過程卻換來醫師以及院方的置之不理,因此在所有治療後向醫師提起刑事訴訟,在此事件中我不要任何金錢賠償,乃誠心希望對方醫師得以就此次醫療疏失做出說明以及道歉。

出現這樣的問題乃醫病雙方的傷害,本人僅希望這樣的報導得以使相關財團得以更重視病患安全,不要在讓二十歲的年輕人甚至同樣的病患因為醫師的疏失而受到傷害!

XXX敬上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
這是昨天我所寫下的一段話,原先要傳真給各大媒體,但想想新聞不可能就這樣的撤掉,但由這篇文章中,就可以證明我的本意。

看見此新聞的人,就看到了吧!也是因為這樣所以這陣子,我斷絕了所有網路的通訊,不然就是要偷偷的上網,否則就會有許多人的慰問!

2006年4月3日 星期一

告醫界覺醒文---白色巨塔的翻版

昨天焦點新聞熱熱鬧鬧的報導著這件醫療問題,病理報告搞烏龍 高雄長庚低調表遺憾長庚搞烏龍!整型名醫攝護腺被切,當大家看到這樣的問題時大家的第一個想法是什麼?

發生這件事大家都矚目著這位整形外科醫師被誤診後割除了攝護腺之事,但是是否有誰想過,這件事件的相對人現今的窘境是如何?會不會因為切片弄錯而錯失了醫治的良機?有沒有人盡到關懷那位同樣被醫院搞錯病理報告的病人?那位病患是不是因為這樣的因素早已消逝在人間?

這個社會究竟是怎樣了?為什麼大家所注意到的卻是那位被誤診而錯割攝護腺的整形名醫呢?

當大家都看到高雄長庚醫院院方的解釋後,您們的第一個想法是如何呢?

這次的受害者是一位整形名醫,而另一位病患他的權利又在哪裡呢?你們看到出來解釋的院長說法您們茍同嗎?今日假若發生同樣事情是一位一般民眾,這樣長庚醫院還會出來解釋問題嗎?今日是醫師受害,改天換到百姓時受到的禮遇會是如何呢?

為什麼龐大的醫療集團就可以那樣的強勢呢?就因為民眾沒有威脅性,所以所有的申訴都可以不用理會,那我們的權利何時才可以伸張呢?一定要走到司法途徑嗎?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覺得好心寒,綜觀自己的案件,想到長庚醫院的漠視,真覺得心寒。

近來在教會與一些年長者討論到我自己的案件的問題,我將所有的事實描述之後,有一位也是從事醫療方面的護理人員說,其實你們沒在醫院工作,妳都不會知道醫院內究竟有多少這樣的事情?然而你要得到一位醫師的道歉,那是不可能的。而且你要告他,你會贏的機率很低。這些都是他們那些大人的想法,也是最深的建議。那您知道我所遇到的窘境嗎?一切都不看好的醫事訴訟該如何堅持下去?

在去年七月我因為嘉義長庚腦外的醫師誤判了我的病因,我開了一次不必要的刀,我的學業因此中斷,過著痛不愈身的日子。下背痛仍然存在,左腳坐骨神經痛甚至還遺留,我真的不知道是哪個環節錯誤了。難道就因為一位神經外科總醫師的話,所以我的主治醫師決定更改手術部位,這樣的判斷究竟是為了什麼?為什麼這樣的原因不可以在手術前多次的複診發現,而是在我進入手術房後復發現,而且還是一位總醫師所發現的?

我們的醫界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錯誤?這該讓一位二十歲遇展翅高飛的年輕人如何承擔?我詢問上天,我也詢問那位醫師,我的未來該怎麼辦?

然而多次的向長庚醫院投訴,卻換來的是置之不理,我該如何對抗那個龐大的醫療集團?有誰可以告訴我?

那位醫師的錯不只在於此,他一直矇騙我,要我相信他的醫術。他多次的想要說服我他的判斷沒有錯,那我想詢問他,為什麼我還會不舒服?還會有手術前的症狀?為什麼多次的告訴我您曾經將我的病例與放射科、神經外科醫師討論,為什麼你始終沒有發現我的第一腰椎以及第二腰椎裡面有些許的問題存在?而是到了我逃離長庚醫院以後才得知這樣的消息?你要我情何以堪?

在那次手術前,我曾經經由多位醫師看診也確認是原先開刀的部位出了些許的問題,為什麼你一個人就可以抹剎其他醫師的診斷?甚至質疑他們的判斷?

我該如何讓一位醫師知道錯誤?我該如何讓長庚醫院更重視病人安全?我該如何警醒那個龐大的醫療財團?我該如何才可以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我該如何恢復我的美麗人生?有誰可以告訴我,這幾個小小的願望要如何實現?

難道我就注定成了醫界白色巨塔的犧牲者嗎?

2006年3月28日 星期二

麻木不忍

現今有種感覺,人是一種有血有淚的動物,對於一些情感都需要有地方去宣洩,只是現今想想,哪裡可以讓我們宣洩我們心中的怒火呢?

總覺得在這樣的局勢裡似乎要我們變成一個麻木不忍的一個木頭人,左敲右打,都不會有回應,都不會有感覺,因為現今的社會已經變成一個麻木不忍的社會。

------------我深刻的體會到何謂麻木不忍?

上禮拜三,我很慶幸我的情緒有些許的修練,所以我對於我碰到的不公不義,就沒有那樣的容易挑起我的戰火。或許是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有了這樣的信仰,我總是將所有的事物往好的方面去想,雖然心中仍有些許的不滿,但我還是有所期待,那不會是無解的訊息。

只是今天是最後一天了,我還是得不到我該有的回音。我總覺得心寒爾爾,我這種好雞婆的人,替別人寫信處理問題,都可以得到很良好的回覆以及處理方式。很可惜的我自己替我自己爭取我自己的權利,他們醫院卻不願意給我一些些的回音,難道對我的反應以及投訴就如此麻木不忍嗎?

詳請請見 挑起戰火 一文

我記得那天我在MSN的狀態上打上“心中掛念著醫審會的所有事務,找到一位在嘉義法院就職的書記官,他說除非我認識衛生署長,否則我的案件要拖很久....”這樣的一段話,我的學長傳遞來一個訊息告訴我應該如何做“上衛生署網站PO文”“不然就將所有的東西送到壹週刊或者蘋果”

這樣的做法真的可以解決所謂麻木不忍的狀態嗎?對於我的申訴案件,嘉義長庚醫院卻呈現所謂的麻木不忍的狀態,難道就要我做出不理智的做法嗎?浩浩蕩蕩的在將這件醜聞宣揚出去,我不了解,但想想我自己在嘉義長庚所遇到的事情,強勢的態度,我真的想問,難道你們真的沒有錯嗎?

我總覺得我所遇到的窘境是否就是要我把我自己鍛鍊成所謂的麻木不忍的堅強人格?我的個性已經有些許的孤僻,對於人已經不敢太過於信賴,難道要我在變的更麻木不忍,所有的人才會甘心?!或許現在的我需要變的更麻木不忍,變的沒血沒淚的人,我的生活才會比較快樂一些!

但想想我似乎還有那一點點的悲憫之心,因為現今在紀錄我的醫療史,想到某個部分還是會哭泣!或許照我所推論的,我應該變的更麻木不忍,我會生活的更快樂一點。

2006年3月16日 星期四

義憤填膺

這禮拜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被他的所有資訊所陷害!氣到一個不行!

禮拜一,收到地檢署檢察官來公文說明,將我所有的資料交付行政院衛生署審議委員會!禮拜二,在奇摩知識+看到一位網友建議一位脊椎受到損傷的病患到嘉義長庚給他看病,心中不時的冒著冷汗,斗大的汗珠,不停的由我臉上滴下!幾個小時前,接受新聞洗禮時,又看到他的人出現在媒體新聞上,並且在今日聯合報中有斗大不小的相關記載!

我真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這樣的感覺!一位醫師傷害了我讓我休學,讓我無法回學校就學,讓我犧牲了很多!現今案件入了司法機關,這樣的向媒體暴露,給大眾一個良好的形象,會不會對於案件有些許的影響呢?想著他對我所做的,聽著他曾經說過的話,心中的怒火在那裡認真的延燒!我並沒有因為我近來的休養改變了我對於相對資訊的觀感,反而就有如標題所呈現的一樣,義憤填膺!

這幾天早上,開始對於他某些的錄音檔動工!早上剛完成了那我最憤慨的一段錄音的轉錄成文字檔案,也是我對於這件案件最主要的爭議點!整理到最後,往家裡樓下的客廳休息去,卻又見他的身影在電視上舞動,我只有一個氣可以形容描述!

我該如何波滅我那心中的怒火?請大家告訴我吧!

2006年3月14日 星期二

“肚”量

認識我的人一定知道,我的頭大大的,肚子大大的,手短短的,腳也短短的!遠看就有如一顆皮球一般!

假若我從一百公尺外向您跑去,您一定會覺得怎麼有一顆皮球在街上滾!

見我如此描述我自己,我自己的度量應該有如我所形容的跟我的肚子一樣有廣大的包容力!換句話說,就是肚量應該很大!?

近來因為一些話題,都在我傍晚騎著小粉紅在街上遊走時想到,所以就來談談我的肚量好了!

前陣子在友台眼盲心將盲的外科工匠裡的一篇文章中有案在身裡看到一位醫師遇到目前在告他的病患時,心情的轉變!好傳神!

我來說說我自己的經驗好了:

記得在去年決裂以後,我就沒有回去再看過他一次的診,除了在他第一次存證信函要回覆前,聽他在電話裡面所講的那些花言巧語,讓我心裡一橫,我決定要回那間院所拷貝我的病歷,因為父親也說為什麼決定要離開後為何沒有順便拷貝病歷呢?好吧!那就回去!

那天是禮拜一,在櫃檯申請病歷,櫃檯小姐告訴我最好讓主治醫師知道!心想知道就知道,就掛了他的號,在掛號單後面提了幾個字,我僅要拷貝我在貴院裡所有的病歷,包括林口院區!就狠狠的把他丟入掛號箱裡,眼見那位醫師由走廊上前趨而來我就“ㄋㄠ”種的躲在柱子後面!沒跟他說到任何話語,僅叫那無辜的跟診小姐替我當傳話筒!還告訴了一堆的理由,無法現今給我等等,我僅告訴他一句話,我今天就是要拿到就對了!這是我遇到他的窘境!

事過境遷,事經四個月後,我們倆當面見面了!我讓他見到的地點是在嘉義地檢署偵查庭上,因為為了慎重,也大概計算了一下時間,十點二十分開庭,我已經拖到十點十分才報到,但還是避免不了遇到他的尷尬狀況!跟法警報到之後,就坐在檢察庭外的椅子上沉思,他們就坐在我前面,我們見面時沒有打招呼,因為我氣他!對我曾經做過的傷害行為!所以,我拒絕與他說話更甚至做任何的事物!誰知道天算不如我算,他竟然轉頭要跟我握手,我打死也不要!他開口說了,握個手沒關係吧!沉思一會,在媽媽的半推半就下跟他握了手!

心中O..S...的說:「誰說握手沒關係!跟您握手代表什麼?是我寬宏的肚量原諒了您嗎?少作夢囉!」

我承認我是一位沒有肚量的人,現今假若讓我在嘉義的路上看到他,我可能會吐他口水!因為至今心中還存在著“恨”意!還好,我的勢力範圍是嘉義市,他的勢力範圍是嘉義縣!所以我兩不相干,也不可能在路上碰頭!

還是不要再有機會在路上碰頭,免得gush的肚子像蟾蜍一樣因為生氣而鼓漲,然而將所有的毒液噴在他的身上!

請大家發揮想像力,那是怎樣的情景!啊~我又在耍嘴皮子了!:p

2006年3月12日 星期日

醫醫相護??

這幾天的新聞,常常出現所謂的醫療糾紛的問題,總是讓我掀起一股澎拜的熱血想要伸張正義!也因為新聞媒體炒作之下,我開始對於我自己的案件有另一番的思考,是不是也要訴諸媒體才能草草結案?我不了解也不明白!

其實在這一則手術針在體內7年~醫療糾紛誰負責?衛署:不會醫醫相護所遇到的窘境,我想也不是僅有此例,回想起自己的案件,也是這樣被踢皮球,沒有醫師願意告訴我真正的事實為何?那時的我是多麼的徬徨無助。多位醫師要我回去找原就診的醫師,然而這樣讓我被疼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停止學業,直至現今才慢慢理出終究的問題為何!

想當初,第一位說我不用開刀,甚至是白動一次手術的醫師正是那間某大型教學醫院嘉義分院的特約復健科教授,那時替我動手術的醫師還引以自豪的認為,那位教授可以不用觀看X光就可以打局部注射,並且,僅要經由一些臨床的檢查就可以找出真正的病因。我很高興,這位醫師說出了一句重點,就是“那你根本不用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的手術”,你有問題的是“第四腰椎、第五腰椎、第一薦椎”,當下我的反應就是,請那位教授跟隔壁的醫師說!然而那位教授,為了醫醫相護,就趕快改口說,那你不開會怎樣怎樣...怎樣!之後,我臉色大變!忿忿不平的離開診間!

這是第一位醫師所呈現的醫醫相護的情況!也是第一位醫師告訴我真實的狀況!伺候,多次想要扭種那位教授的意思,總是屢試不爽,因為必經那句話已經深深烙印在我的心坎中。

再者,我也風塵僕僕的跑到高雄醫學大學的醫院,那裡的醫師開宗明義的點明我的病因即為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有嚴重的異樣,否則不可能出現這樣的坍塌現象!屆時就開始了醫療中的不歸路,從原先就診的復健科診所看起,那位醫師也表明,他不敢確定那裡沒有感染,所以他會連絡我在那間醫院的主治醫師,詢問看看!

再來,也是到城裡的一位復健科醫師的診所,當初第一次手術完就是在那位醫師的看顧下,我在醫院待了一個多月的復健治療。當時的他很迷惑,甚至懷疑是否室開刀出現的某些問題!怎麼手術後出現疼痛劇烈的狀況!有要把我轉診到台中榮總近一步檢查的意願!只是後來就不了了知!這位醫師專攻自然醫學,他發現一個問題,假若我的腰椎裡沒有問題,我的疼痛並不會到晚上還越來越痛!甚至做完復健越來越痛的問題,這些都代表著其中有些許的問題!

這些都還好,沒有所謂的醫醫相護的問題!

當發現有明顯異狀後,母親終於受不了了。應該在九月份底的某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去詢問那位醫師的意下如何!最後,媽媽淚灑診間,不了了知。

後來,因為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醫師,他告訴我,我應該去找那間教學醫院的林口總院的脊椎神經外科的主任醫師,剛開始那位醫師聽到我所說的一些檢查報告,他懷疑是慢性脊隨炎!所以又安排了一次抽血以及X光的檢查!

當週的周五,媽媽又去找了那位醫師,告訴他有多少醫師這樣的懷疑!那位醫師起初還要逃避相關問題,然而母親生氣了!就告訴那位醫師說!“其實沒有什麼好隱瞞了,他在林口有抽血檢查,deta也應該出來了,你去看看!”那位醫師就問林口的醫師怎樣說明,我們告訴他了!他還是不相信相關問題!最後被逼迫了,只好接受其他醫師的建議做核子醫學檢查!......

結果嘉義院區的醫師應該有向林口院區的醫師說些什麼,後來再次至林口複診時,那位醫師完完全全的否定他當初的臆測!並且要我回去找原醫師!

屆時又發現了再一次的醫醫相護!

在多次的就醫經驗中,不知道有多少位醫師要我回去找原來的醫師?這些不都是醫醫相護的最佳寫照嗎?

後來,檢查結果問題更大,那位醫師要我去找他的老師,我恐懼!在醫醫相護下的就醫模式,我得以得到最真實的答案與病情嗎?最後,我選擇了離開,並且對於相關醫療人員提出了相關訴訟!

我曾寫的醫篇文章中從名醫林靜芸談醫療糾紛道盡了身為醫療糾紛困擾者的悲哀!

看到了我簡略的描述,您仍然覺得會沒有醫醫相護嗎?大哉問?

2006年2月8日 星期三

大學學力測驗的幾點省思

大學學力測驗的幾點省思

2006/02/08 00:10

(●作者gush,女,嘉義市人,法律系學生,因病休學中,有自己的部落格http://medicalscienceandlaw.blogspot.com/。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替代照。)

gush
今年的大學學力測驗多次上了報紙頭版,日前看到了一則新聞是這樣的介紹,大學學力測驗多達123位身障生應試,突破歷年身障生的人數。

看到這則新聞,不知道該高興還是隱憂。在去年的大學學力測驗中即發表過一篇文章,名叫特殊考場的醒思。那時候的我會埋怨,大學考試中心對於申請特殊考場的規定細則的不合理,今日卻見此次的大學學力測驗有多達123位的身障考生。

我不免擔心起是否會出現我那年應試時的不合理情狀出現?是否有所謂的漏網之魚?

這個答案在我翻閱報章雜誌時,有張照片就可以說明。台南縣長榮中學有一位女學生,自小就沒有雙手,鍛鍊出用腳寫字的一個好功夫。這位考生,被安排於一般的考場。就如同我當年的處境一般,我不免的擔心,這樣的安排會不會對於那位考生有不公平之處!

害怕多位學生因此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望大考中心可以因此多加檢討。

再者,評論此次的大學學力測驗的試題。發現了幾個疑問,題目的出題方式遭受到許多補教業者的教師批評,連需要改正的火星文都上場了。我並不會批評出題方式的謬誤,因為,觀察起這幾年的考試趨勢,今年被批判的缺點,明年不會再出現。今年叫艱澀的科目明年會被簡易。所以,我不擔心這次的考試題目。

我記得我應試的那年,是所有考試中第一次出現看圖說故事的考題。那年之後,去年也曾經出現過一次,只是爭議性比較沒有那麼的大。我記得那年考完試之後,補教業者第一時間出來喊話說“大學學力測驗的國文試題非選擇題試題圖利某家出版社”的新聞。所以,我不擔心此次的學測題目。因為,這樣的觀察下來,大學入學中心會因為學生的反應以及補教業者的批判而有所改正。

只是,今日的大學學力測驗,筆者我比較擔心所謂的城鄉差距的問題。多年的觀察發現,在北部地區應試的同學,有時會分配到所謂的大學校區應試,而在大學校區應試的同學就比一般考生的應試環境較為舒暢,但相對的一般城市的應試環境就沒有像北部的同學一樣的好,我不免懷疑起這真的是一件公平的事嗎?繳交同樣的報名費,卻受到不同的待遇。

就如同今年的特殊考場一樣,在台北有多位的特殊身障生被安排在特殊的考場應試,也安排了特殊的設備。筆者胡疑的臆測,在嘉義的身障考生也可以受到這樣的安排嗎?城鄉差距在此就可以明顯的看出。再者,考試試題的出現也出現了許多的不平等。

國父孫中山曾言齊頭式的平等為不平等,而起跑點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這樣的說法你似乎會覺得奇怪,但是,重點就是在於希望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的行政人員擊岀試題的人員可以重視到所謂的平等原則。

應試地點的安排以及考試試題的內容,都希望大考中心的人員可以做到面面俱到。否則,我想我以後的子女以及親朋好友之小孩我會建議他們往北部就學,往繁榮的地方去。因為,在那裡才可以享受到比較好的待遇以及資訊。

2006年1月27日 星期五

健保局好樣兒!

記得,去年十月多,媽媽向全民健康保險局申訴了一個案件,就是長X醫院的某位醫師,是否濫用健保制度,隨便替病患開刀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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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全民健康保險局來電回覆處理方式:

南區健保局這樣的回覆「長X醫院的那位醫師告訴健保局審核人員請他們調我在新竹馬偕醫院的病歷。然而抽審人員認定當初馬偕醫院的MRI報告已明顯的說明我的脊椎第一、第二節以及第五節及薦椎第一節皆有突出,所以,他們認為長X醫院醫師沒有浮濫開刀,並且可以接受,所以照樣給付相關金額。」

聰明的媽媽以這樣的方式詢問打電話來的那位先生「那請問一下,假若現今他因為開了脊椎第五節及薦椎第一節才好,請問一下,你們還要幾付那所謂的第一節、第二節的椎間盤切除術的相關給付嗎?再者,你們當初在審核這個案例時,沒有注意到這個案件的奇怪之處嗎?就是住院診斷與出院診斷不同呢?」

中間愣了一點時間後。

那位健保局的相關人員回答說「很抱歉,這真的不是我們的職權?我們僅能夠根據查核人員給我們的答案來做案件的處理!」

看到這樣的回覆,心中暗地偷笑。昨晚才與母親討論到此件事的我,今日才決定要去電詢問健保局處理方式,沒想到健保局今日就主動與母親連絡,並且告知母親此件事的處理方式。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開辦以來,赤字當紅。健保局無不檢討其相關制度是否有疏失,反而追加民眾的就醫給付,以及限制醫師的給付點值。這樣合理嗎?

醫師若單憑影像學的顯示即可對於病患做出開刀的決定,是否有違醫學倫理以及醫學的相關專業素養。

浮濫的開刀、浮濫的給付這些假若無疑是增加健保局的負擔嘛!

所以,好一個健保局!

這樣人民的健康你要如何把關!
我們這些平民大眾有一天一定會成為職業醫師們的刀下亡魂!

2006年1月9日 星期一

保險法真保險

保險法的規定是否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我在去年開完第二次的刀後,我保了國泰人壽醫療險的保險!那時的保險員說的很好聽,害的一堆人都上當!

沒有注意到一整份的保險規則中細小的字,而那字卻是今日誤導我們的關鍵點!

國泰人壽業務員張嘉祥先生從頭到尾都知道我的病況,也秉實的告知國泰人壽的保險公司。今日,我要求理賠時,告知我既往症不理賠!

我很氣,當初我們要投保時就已經告知,也告知所有的病症,假若國泰人壽不受理我的脊椎相關問題,我即不投保!

今日,國泰人壽卻以既往症不理賠,他們坦承他們的疏失,所以要退我們保費,但我覺得事情不是這樣處理!

保險法的免責責任是否不合理!這樣的制定太過於浮濫!我很氣....

2005年11月8日 星期二

憤怒

為了要打醫事訴訟的關係,那天回去嘉義長庚醫院拷貝所謂的病歷資料,卻招惹來一肚子的氣。

所以就寫了一封至長庚醫院嘉義院區的投訴信!

院長信箱相關負責人:

本人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二早上十點左右於貴院辦理醫事法§71所賦予本人給予之權利,複製本人在貴院之相關就診病歷。乃貴院櫃檯服務小姐告知本人,本人之病歷資料未在病歷室資料櫃上,並告知本人先前返家,等到病歷歸檔後即便會立即通知本人索取相關病歷資料。在本人堅持下,貴院相關負責單位才准許本人可以取得本人之病歷資料;本人合理懷疑貴院相關單位故意刁難本人行使法律所賦予之相關權利。

本人已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六日離院後隨即未曾至貴院就診,也僅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要求複製病歷。為何本人之病歷未放至於病歷室?且病歷室竟然不知道本人之病歷在哪個單位,本人膽問貴院病歷之相關借閱條例是如何規範?是否應寫借閱單?

今日,刁難病患索取相關病歷資料,是否有違醫事法之相關規定?內部規定與法律規定相牴觸時,應以何為基準?病歷所記載為本人之相關病歷資料乃屬本人之隱私權,乃憲法、民法、刑法所賦予本人之基本權利保障。本人今日病歷去向不明,未在病歷室。乃請貴單位提出合理之相關說明,否則本人依法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也亦請貴院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星期三早上十二點回覆相關處理方式,且今日無故拖延本人複製病歷之權利,本人將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龐大的長庚醫院,大集團嘛!沒人鬥的過您嗎?假若再明天中午十二點前未給予本人相關之回覆,本人會向相關單位投訴,並且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2005年10月24日 星期一

邱小妹事件新聞的探討

2005年寒冬,邱小妹事件引發出許多的軒然大波,也引起的社會對於醫療體制及許多醫界的許多探討之音,或許,當時的醫師有錯,但是,讓人十分疑義的事是為何沒人譴責邱小妹的父親呢?


或許,邱家人有著許多不為人知的秘辛。

只是,今天,一味的譴責當初輪值的醫師,有何用處呢?

從整件事的前因後果來探討,或許,不難發現,台北市政府的EOC制度建立不夠健全!

社會局的反應速度太過於緩慢!最重要的事是邱小妹的母親,明知自己的先生有家暴行為,卻放任自己的小孩,離家而去!

看著最近新聞的報導,輕懲林致男 馬英九:不符合期待,節錄了其中的話語

在美行醫多年的賴其萬說,台灣每遇到危機,就急著找個人定罪,認為處罰個人,就能解決事情,其實邱小妹案呈現醫界制度缺失林已就他能力範圍盡力。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蔡素玲說,邱案提醒大家要重視病人安全,衛生署將加強檢討醫院管理及區域轉診運作。

這或許是身在台灣的人民需要去探討的吧!

不僅是在醫界,甚至高雄捷運勞工暴動案也是如此吧!
回頭想想,為何當初的急診室主任沒錯、為何當初身任聯合醫院院長及北市衛生局局長的張衍沒受到質疑、反而是為民行醫的醫師們,深受其錯誤!

而最重要的台北市市政府的角色呢?有盡到良好的監督嗎? 不想一味的批判,只是,今日,不應該再由仁愛醫院的兩位醫師承擔起這樣的重責大任!

相信知道醫界內幕的大眾們,我想,有些人會認同我的說法吧!

在那段時期,曾經以門外漢的角度寫下下列文章,我想所有的批判,都可以在其中的字裡行間看見!


邱小妹事件之省思--我因轉診而在嘉義長庚遇到好醫師
邱小妹的犧牲值得大眾持續關懷

而我想,有關醫界的制度,我想以我目前就醫的情形,慢慢的放在這裡與大家分享!醫界制度有無謬誤,我想,請大家個自評斷了吧!

2005年9月30日 星期五

道德心

台灣的教育水平逐漸上升,可是卻不見台灣居民道德心的增加。走在大街小巷中,無時無刻的就會發現地上的垃圾、煙蒂、甚至檳榔喳等。做那些舉動人有人是所謂的高薪份子或者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可是,這些行為卻與應有的道德觀大大的不同。

是不是這個社會真的病了!而且病的不輕,人民教育的素養應該成長卻未成長,反而是越來越低落。曾經記得何時,幾年前的一個老掉牙的笑話「外國觀光客擔憂的向台灣人詢問,您們國家的居民是不是病了,不然為什麼我走在路上隨時可以看到有人在吐血?」這個諷刺的笑話不知道帶給國家人民有多少的省思?我想幾乎沒有吧!反而,有些台灣人會向那些外國人解釋說,這是台灣的特有文化!不知道看到這裡的大家心中有多少的感觸。

再者,現今有許多社區在推廣所謂社區營造計畫,往往付出了大筆的資金,建立了一個良好的社區環境之後,風風光光的剪綵開幕,向社區居民說我們辦到了!我們成為了台灣首區一指的的良好社區。只是,這樣良好的社區風光可以維持多久?人民的向心力以及道德觀念不再成長與進步,台灣政府在怎樣施行任何計畫都是於事無補的!每個城市中皆有其代表的建築與市貌,當地政府花費巨資的建立一套良好的設施,只是,大家都能夠維持多久呢?

前陣子義守大學學生宿舍有多達400多位的學生要被記過,僅因未遵守住宿規則辦退宿或者是宿舍凌亂,看著電視新聞報導所轉播的那些照片,有些房間都是部滿了垃圾,凌亂不堪!這些情景真是令人搖頭!現今社會的學子,道德心在哪?在小小的校園中就出現這樣的情況,假若這些人踏入社會,我們的社會又會變成怎樣?

根據衛生署所訂立的菸害防治條例,在公共場所密閉空間中禁止吸煙的這項規定,不知道是否大家都有認真遵守?就我本身自己的經歷,學校中設有所謂的吸煙室,但是,就是有人不願意在吸煙室裡面吸煙!反而是樓梯口,就會是學生聚集吸煙的地方。最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個經驗就是,醫院中明明就是不能吸煙,可是就是會有那些不道德的病患家屬,在病患房間中吸煙,導致整個病房烏煙瘴氣;甚至為了不要讓醫護人員發現,窗口的窗戶總是打開的,甚至廁所裡的垃圾桶下總是有著他們遺留的煙蒂!當我們向醫護人員反應後,他們卻振振有詞的向醫護人員說,我哪有抽煙!反而責問醫護人員說,你們在哪裡有看到我抽煙的證據!真的搞不懂,現今台灣的居民究竟怎麼了。明知自己有錯,卻打死不肯承認。

有人說,道德心是一種口號!道德、道德誰會真的在意?我們自己捫心自問,道德教育是否就是父母親從小教導我們要遵守的,國小時的生活倫理與教育也不就是在灌輸我們現今的道德觀嗎?但是,似乎教育程度越高的知識份子對於道德的概念越為薄弱。真的值得深思!

雖然法律現今沒有明文規定道德的範圍,但是,法律與道德原本就是一家!也應屬大家心中的一把尺,僅僅牢記在心中!

2005年9月28日 星期三

學士後法律學系的迷失

今天,回了學校一趟。有許多感慨,也看見法律系係學會的努力與付出。

但最令人震驚的事是學士後法律學系的評價,我不懂,我真的不懂。一樣的求學,確有不同的態度。

既使學士後法律學系的那些學生,是所謂的月入幾百萬的電子新貴,既使是所謂的博士、醫師卻需要擺出一副高傲的態度嗎?在他們眼中,我們這些所謂的一般學生好像是一個不起眼的人物 (恕我直言)。雖然,他們比我們在這社會中歷練的許多日子,可是一樣的受教育,有需要擺出一副了不起的陣仗嗎?還是因為他們是月入百萬的電子新貴就可以如此高傲。俗話說,「謙受益,滿遭損。」在這小小的校園中,您們如此的高傲會換來什麼?您們是要讓那些教授在您們面前低頭嗎?還是,要把您們捧上天呢?

我承認,我們這些日間部的學生,不一定有您們的厲害,但是,因為我們謙虛,我們會學習到更多。我更相信,假若學校與系上願意給我一樣的師資與環境,我們的成就絕對不會輸給您們的!

只是希望您們回頭想想,您們唸學士後法律學系的目的為何?混文憑嗎?還是學習到應知的法律來保護自己呢?學習目的的不同,即會造就不同的學習態度!

不知道您們知不知道台灣也曾經有一段時間有所謂的學士後醫學系的風潮?老實說,現今的醫療體系對於所謂的學士後醫學系以不再看好,為什麼呢?甚至有些受正規醫學教育的人,更甚至鄙視那些所謂的學士後醫學系出來的醫師!這是為什麼呢?這些都值得省思!

個人感想:對於學士後法律學系的各位同學,您們告訴系上的教授說您們是博士、碩士、甚至月入上百萬的電子新貴時,有沒有想過,假如您們那麼厲害為何不去考東吳大學的非法律系生法研所呢?也不必要委曲求全的留在這個小廟啊!雖然讀三年,可是畢業之後是所謂的法學碩士呢!我心中期待,台灣的某所醫學大學也會為非醫學系的畢業生開所謂的醫研所!

假若真的不幸,三年之後,沒有一所醫學大學開了醫研所,而我需要走到學士後醫學系時,我絕對不要像現今學校中的那些電子新貴一樣,認為自己是一位多了不起的學生。讓受正規教育的學生們感覺受到歧視!

2005年9月26日 星期一

偏見

假如是您,您會怎麼做!


在充滿偏見的情況下,您會如何面對問題?

當一個人面對一項事情時,心中以充滿偏見時,何時才能以客觀的角度去面對問題、思考問題?

就我而言,當我自己在今年接受手術治療後,我發現我對於我的醫師已有所懷疑。我也常試著解決這個懷疑之處,經過一次的門診的談話,他說服了我,他沒開錯刀,要我接受此項事實。或許,他真的沒有開錯刀,但是我卻出現了失敗性背部手術症候群 FBSS(Failed back Surgery Syndrome)。在Kingnet網路醫院中有一篇文章 拯救失敗性脊椎手術與女主角的魔咒!誰來當白馬王子?從中節錄了一些學者研究後,歸納出會出現FBSS的因素。

一、診斷不正確。
二、沒有做好所有的神經充分減壓。
三、沒有考慮到脊椎長期的穩定度。
四、植入物(含釘子、護架)位置不對。
五、醫師經驗不足。
六、醫師經驗夠,但只求量多快速,不求量少精細。
不方便在此討論為何會出現FBSS的原因,但是,我想大概答案以知。

第一次的手術是很成功的,父母親也很感謝替我開刀的醫師;但是,第二次的手術對於改善我的下背痛的情形以及大腿疼痛的現象有限,也未有達到醫師當初為我動手術的想法。因此,母親開始對於醫師產生了偏見。往往,為了不要造成一些誤會,每當回去醫院看診時,我就裝的傻傻的,醫師說什麼我就信什麼!就這樣,渾渾噩噩的渡過了兩個多月。

直到一兩個禮拜前,有位復健科醫師介紹我去高醫找一位醫師時,他投給了我一顆猛烈的震撼彈!後來因為那顆的震撼彈,又做了一連串的檢查!也感謝後續對我看診的醫師的建議與治療。

往往有人說,一些數據會說話,在母親的心中以對於原治療我的醫師有所偏見時,我的母親何時才會跳脫出那樣的偏見來看這整件事呢?是治療疾病優先呢?還是,讓偏見充滿在心中無法釋懷呢?還有,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來看,我該再回去找原來開刀的醫師嗎?身旁的朋友,要我趕快遠離那位醫師的魔掌(因為他們對於那位醫師已有所成見),那位醫師又要我回去給他治療,或許,是我的職業讓他害怕!而我到底該相信誰呢?聽信誰的意見!

就醫曾經碰過釘子的我,蠻多醫師都建議我與原開刀醫師好好的溝通。因為,只有他最了解我的病情。但在原開刀醫師的眼中,這些要我回去找他溝通的醫師,就是等著看他的笑話。我不懂。是這樣的說法有錯呢?還是怎樣?我知道許多醫師不願意病人四處就醫,我了解。所以我很少再我原看診醫師的面前說出其他醫師的意見,一方面也是尊重!一方面也在想,哪天我當上了律師,有人拿著其他律師的意見來質詢我時,我該怎麼辦?那種難堪,我想我也承受不住吧!

有時,我會懷疑自己,幹麻要讀法律。我真害怕,因為我的關係,以後醫師看診時,就要先詢問職業與志向!然後,假若是法律人,一律拒收!我想,屆時我的罪惡就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