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醫療糾紛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醫療糾紛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

揭露長庚醫院最醜陋的一面

這是給嘉義長庚王定中醫師以及醫院的法定代理人蕭國佑先生

原本還以為對方會像過去開庭一樣,以為我們是在開玩笑,而未寫相關答辯狀。

然而不料我今日就收到黃單,原本就大概知道相關實情,只是心中百般不願意去領他,但我還是去領了相關郵件,這次就沒有激起我的憤怒,反而讓我有種殊不知該說些什麼的感覺?對方院方收到訴狀也不用觀看所謂的送狀日期?還是等等問題...

在嘉義縣衛生局的調解僅是程序上我們需要掌握相關證據所以我們同意衛生署副署長要求嘉義縣衛生局出面調解相關事件,但相關調解並不影響我對你的追訴,你們還天真的以為我真的撤回訴狀了喔!然而在第一次的民事訴訟撤回後七天我們又重送了相關訴狀範本,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況且當天我們所爭論的是第二次手術的疏失,然而今天對你提出民事告訴卻是你第一次手術的過失,你還要說什麼?真想罵人!

還虧你當王定中以及王正儀的訴訟代理人,要挑我們在法律程序上的問題,告訴你,我們並沒有拖過追溯期提出告訴,而我們也從未有要退回告訴的意願。

要抓我們程序問題,拜託民法再念念吧!既始超過兩年,我們還有10年的追溯保障,這點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然而老狗變不出新把戲,訴狀內容與第一次內容相近,僅多出要挑我們程序問題的相關辯詞以及我們已經在衛生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的問題等。

這些問題輕而易舉的就可以攻破,唉!明天就等著挨轟吧!而且我也請來相關槍手幫我,你們真的完蛋了!若沒有三大報的道歉,我們不會輕易說放手!還有蕭國佑先生你所代寫的訴狀,激起我寫蘇振興醫師偽證的刑事告訴偽證狀(因該項刑事過失不起訴乃因該證人偽證證詞所導致,今日我發現該醫師偽證故我可以以此提出再審以及追訴該偽證證人的相關刑責,這是我重回學校後,所獲得的最有幫助的知識!),我的委任人也滿想跟蘇醫師討教討教的,所以我會利用休假的假期中將相關的訴狀一一寫完,好讓貴院長庚醫師醜態一一揭露!

王副署長,秀洪女士惠鑒:

本人數次就病人安全之一事( 列管編號為 20070828042)投訴其醫療主管機關也亦是行政院衛生署,就本人所遇之相關醫療事件做出相關說明以及對其本人進入手術房後儘自冒然更改手術部位,未填寫相關手術同意書。本人所接受的手術為 常規手術, 若不執行此手術本人並不會因此就此死亡或者是任何傷害 。就其所言,應有充分時間對其做出所有醫療過程,手術名稱、手術同意書以及麻醉同意書,做其更改。但龐大的醫療機關,長庚醫院並沒有如此做,反而草率執刀。且在本人在長庚醫院就醫期間長達一年之久,不應沒有充分時間給予醫師做其相關判斷。

然今日本人多次投訴,乃是希冀管理醫療機關之直屬機關也亦是行政院所附屬之機關對其病人安全管理以及醫療法規範的執行,能充分執行其相關權責。

可是本人至今未見行政院衛生署之相關主管機關對其做出相關處分,或是糾正。僅看到衛生署將其案件推給下屬也就是嘉義縣衛生局,然而地方醫療主管機關,早已在此事件中無法公平公正的處理,因為所糾正,處理機關為長庚醫院。

然而本人之家母在與管理相關病人安全權責之單位部門電話聯繫時,家母在未告知其為哪家醫院所為之醫療行為時,衛生署包含嘉義縣衛生局接指出其有醫療瑕疵,本人始終不了解未何當衛生署以及嘉義縣衛生局知道對方單位是長庚醫院時就無法秉公處理,就是因為其醫療機構在台灣有一定之地位,所以,衛生署以及嘉義縣衛生局接無法對他們做出相關糾正以及懲處嗎?就因為對方是長庚醫院,在台灣醫療界站有極權威的地位,本人就此案件特別關心,因為我是稍懂法律,更是為了此案件強迫自己去了解相關醫療程序,之後才知道這其中有多大之弊病。

然而,我遇到的醫療處置是如此?那麼,還會有多少不懂相關醫療法規程序的家屬、病患,在接受長庚醫院醫療時,遭到這樣的不法侵害呢?然而,把關所有醫療機構的行政院衛生署若在此時無法展現其相關處理權責時,那麼病人該怎麼辦呢?

然而,透過嘉義縣衛生局對於上述案件( 列管編號 20070828042),給於本人之回覆,實質無法就本人申訴意旨作出回答,本人至今還是不知道本人在接受嘉義長庚醫院相關治療時,未何會出現等到我喪失意志接受麻醉後,醫師出來臨時告知更改手術部位的事件出現?未何未按照相關執行手術原則,將以遭到麻醉的我,摧醒,然後告知我相關問題,讓我選擇,要不要接受這樣醫療的機會呢?這不是一般醫療應該做的嗎?這也是一位旁觀醫師灌輸我的想法。然而就因為它是長庚醫院,所以就可以不用按照一般常規醫療程序做出醫療?然而,要是這個案件出現在小醫院,是否醫師、醫院就要受到相關罰責呢?本人十分不解。

我的事件,就法律人也亦是本人的指導師長以及同學,皆認為其有相關醫療疏失,更有需要改進的地方。難道就是因為我只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不是什麼達官貴族的孩子,所以我的生命安全就可以這樣被忽視嗎?本人不想在指責台端,僅希冀台端真的能夠對此案件做出相關明確的處理。然而對於其下屬機關,嘉義縣衛生局再此案早已不能作出相關公正處理,可否請署長或者相關政風單位介入調查嘉義縣衛生局在此案件的公務人員公平公正處理原則的缺失呢?

希望,這會是我最後一次的投訴,而且這次投訴可以真正依法處理相關醫療過程維護病人安全的疏失?這是一位尚待展翅翱翔的年輕人夢想,也希望行政官員別把我這一點點的夢想破滅。

黃瀚葭敬啟

黃瀚葭先生
您好!
本人已於10月18日電請嘉義縣衛生局協處。
台端如同意,該局將安排調解,惟如台端
認為依司法途徑辦理較妥,則既已進入司法
程序,尚請靜候民事審理結果。

敬祝
平安

王秀紅敬上
行政院衛生署

這是當時王秀红副署長給予我的答覆

2008年1月3日 星期四

新年新希望

這幾天都在電腦桌前感受那寒流來對我的侵襲,雙手冰冷的在敲打鍵盤。而往往我就會思考,以前強壯的我今日為何變成現今的肉雞,遇到寒流隨即就冰冷,甚至拿著筆寫字時,字雖然還可以一筆一畫的寫出,但是寫的歪七扭八。

後來發現是因為我歷經多次的開刀,手術後的我生理時鐘完完全全的與過去相反。雖然就如同過往依樣鮮少生病,但到了冬天則出現手腳冰冷的狀態,甚至打自到現在摸著那塊凍傷的鼻子都可能是10幾度低溫所造成的影響。

然而回歸正傳,最近再趕自己幾嘔心瀝血所做出的筆記,誇下豪語說,我要在兩年畢業後,可以做出所有的共筆。然而這些共筆資料我可以因為我所新增的法學資料而做出相關增加,甚至到最後,大四畢業後我則可以出一套相關的筆記,讓大家可以抓到念法律的重點。但該重點對我而言,尚未公開前仍是我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我幾乎這陣子都在打字,讓自己可以趕上讓父親替我裝訂的期日。也因為自己已經打過一次,手抄一次相關資料,似乎已在腦袋中有顯少的記憶,但那記憶是斷斷續續的,就有時會令人非議。

說到新年新希望

從來沒有感覺到有如此的壓迫性,因為我自己是屬於自發行讀書者,所以我讀書幾乎不用大人操心。但我仍希望我在未來的一年可以持續的繼續完成我已耽擱兩年的學業,既使兩週後又要進入手術房拆除體內的內固定,雖然不知道他對我的影響有多大,但我仍希望保有充足的時間可以做充分的休息。我不奢望因為兩週後的開刀促使我又休學,說實話,至今我還不知道這樣的手術性質為何?恢復其需要多長?但總是希望可以不影響學業,這是我最終的希望。

至於我和王定中醫師的官司,就交給母親與法官大人周旋,想想這各醫療疏失對我的傷害或許在他眼前是短暫的,但我到目前為止仍然再繼續治療該錯誤所產生之後遺症之治療。對於身心的監牢,我想我的母親了解,所以他知道我未何堅持不撤銷民事告訴之緣由。然而也希望在今年這各民事判決可以給予該醫師對於從事醫療行為之警惕,而非一副吊兒啷噹的狀態,對於人民身體完全於不顧,看重的是金錢上之利益,這是我最不削的醫療行為。我也希望在這年可以真正得到它的道歉,甚至補償我這幾年來所受的精神上之痛苦,或者還給我一各20歲應有之年輕人應有的活力,而不是以藥物為伍,面對的是醫療上的不確定。

這些對於他方醫師可能感受不到我所受的煎熬,但我也不相信他當初因為接到我的存證信還而無法入睡,那當時的我又接受的是什麼挑戰呢?毫無資訊所有治療從頭來就是該醫師不願說出實情。旦也因為這樣讓我更確定了我曾經百般相信醫師對我所做的治療是正確的想法是錯誤的,因為我對於他的相信,卻成為最後傷害我的利器。

這幾年雖然我已慢慢走出他對我的侵害,但他對我仍然缺乏一句道歉以及保證事後對於相關醫療行為更為謹慎之陳諾。既使他以履行該承認,我已跟他完全無交集,我該如何相信他真的有做他她所保證之行為呢?

然而最重要的事,我希望我在來的身體可以慢慢的恢復,不再出現走一小段路就得休息、無法行走的困境;或者晚上需要靠安眠藥度日的日子。這是我心中最小的希望,也希望再來的治療雖然按部就班,可以依著神的指示、帶領走向更好的身體狀況,不在以藥物為生活中心,而可以經由多方面的治療改善目前的問題。

最後也希望,在這一年中可以持續的聽到團契裡的長輩關懷,雖然我母親是一位不擅長表達愛的人,但我也希望能再有一天聽到他愛我的心志以及行動。

然而最後的希望也就是我和彭立人醫師的相關連署得以讓在檯面上的那些行政人物知道這些問題的嚴重性。

不知道大家的新年新希望為何?
希望在2008年之際可以隨你所願達成你所想要的希望!

(然而我也會迫切的禱告,再來的期末考、民事庭開庭以及實施相關手術得以獲得最真實的治療,但我也知道該治療僅是猜測性的,因為那各傷害早已對我產生永久的後遺症,下背痛的遺留,這些都是該位醫師需要負責的。而該位醫師是否有勇於承認該所犯之錯誤,就得看他自己的良心是否來存有善念?人性本惡,或人性本善,我都希望見到該位醫師為他所做之醫療行為做出應為之責任!)

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

就是明天,明天要趕回嘉義開這場會議,我也為了這場會議做了三十幾張的ppt,但我始終不曉得那些領死薪水的衛生署及衛生局官員到底腦中有的是什麼東西?

我一直跟他們說醫療法第六三條第一項手術同意書的問題,然而他們始終跟我說要我靜待司法裁判結果。然而我不懂的是醫療法的處罰機關乃行政院衛生署,且我爭議的並非醫師對我所造成的傷害,而是長庚醫院的管理疏失。然為何一直要我靜待司法結果呢?有了司法結果他就會處罰長庚醫院嗎?我想不會吧!

所以,這禮拜回去我要轟轟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再來我會請求學校協助替我聲請大法官解釋來挫挫長庚醫院的霸氣,來謹惕行政院衛生署的不作為,視民眾生命法益為糞土!火大!

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請大家持續關注相關話題

這一陣子,在部落格友彭立人醫師的部落格中得知他的父親因為長庚醫院相關疏失導致其喪失家人的痛楚,然而定時的關注相關話題的我,最後決定重新開啟原先我所創立的部落格 法律與醫學的衝突-法律領域以及醫學領域的理性對話當然部落格的名稱也因為時間的變化而有所異動,但我會陸續的在那裡放置我與長庚醫院對抗的消息,以及相關行政單位對於長庚醫院集團的包庇行為加以揭露,也希望大家對與我這各部落格可以持續的關懷以及注入不同領域的意見。

然而也請大家在十一月十二日醫師節當天注意相關訊息部落格友彭立人醫師與同為長庚醫院受害者曹賜斌醫師將召開記者會,接露長庚醫院不為人知的一面以金錢掛帥,視病人安全為糞土者的卑劣行為。

本來我也應彭醫師的邀約,參與此場記者會,但因為某些私人因素以及仍然還在接受法學訓練等因素,仍然須以課業及維護身體健康為重,所以在幾各小時前致函給彭醫師,告知無法參與。

但本人會持續關注相關訊息,並適時對外公佈長庚醫院對其相關受害者不為人知、人道的處理方式。也請大家,若身處在高雄,對於大集團或者是也是長庚醫院的受害者有說不完的憤怒以及相關情事,歡迎大家關注相關訊息-十一月十二日醫師節於高雄市議會上午九點半召開相關記者會等相關訊息。

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長庚醫院大家長請為你所創立的長庚醫院所為之事出面負責吧!

長庚受害者網路串聯活動
發起人 :

曹賜斌醫師
彭立人醫師

緣由 :

近年來, 長庚醫院管理走樣, 致使民眾受害事件層出不窮 ...
基於督促讓長庚醫院更了解自己經營缺失, 更人性化處理因疏失而造成民眾的傷痛, 所以發起此次網路串聯活動.

串聯平台 :
暫以 彭立人醫師 部落格 為訊息彙整發佈平台.
可以採用 RSS 訂閱 或 e-mail 訂閱方式, 隨時更新資訊.

串聯方法 :
1. 欲加入此次共同運作的朋友們, 須 Fax 給我們一份加入同意書 (傳真 : 0943207193) ; 上面註明 e-mail 及聯絡電話 ...
2. 我們接到這份傳真後, 會電話與您聯絡, 做初步的互通訊息 ...當我們確認 您的受害內容時, 會分配小組長給您 ...
3. 我會在適當時機, 在我部落格邊欄, 公佈此次運作串聯人數的動態統計 ...
4. 在適當時機, 會在適當場合召開聯合記者會.
5. 絕對遵守保密原則. 提供更多幫助與資源, 群策群力 ...

也非常歡迎 法律 及 富含正義感的人士 參加 ...ps : 此篇歡迎 轉載 連結 評論 ...


為應映部落格有彭醫師的邀約,故讓我有想要重整所有相關資訊的動力,幾年前,我一時興起創立了一個法律與醫學的衝突部落格,開宗明義的就寫了一篇法律VS醫學的文章,那時我一個人與眾多的醫界大老辯駁,讓我覺得身心俱疲,後來慢慢的就結束了那裡的營業,但我還是沒有將他完全的關閉他。然而在幾篇文章中,跟醫師們的辯駁讓我更體現了醫醫相護的道理。更有人甚至質疑我的身分,讓我覺得萬念俱灰。例如:然而在這篇也引起許多的共鳴膽問醫界人士,進入手術房後才改手術部位一事是否為合情合理之事? 、然而當我公佈了有爭議的錄音檔之後,所有曾經來過的醫界大老們就未在出聲了。

我不知道這究竟是為了什麼,這麼執著於這樣的事務,在那各部落格中有我為了充實我對醫療糾紛的領域做足了功課,為要的是能夠更客觀更有立場的為了自己所遇到的事情辯護。然而這幾年中我更是體驗了所謂的醫醫相護,甚至也體會到要後者來指正前者的錯誤這是更困難的。但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何不是奢望不要再有類似的gush同樣遇到類似的醫療窘境,欲展翅高飛時,真的卻狠狠的跌落,並且遍體鱗傷。

事實說明:

我自九三年五月由嘉義福音聯合診所轉診至嘉義長庚醫院,並且於當年接受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椎間盤突出手術。手術後持續在門診看診,然而因九四年二月我出現更嚴重的下背痛,在嘉義長庚接受核磁共振的檢查,那時做完檢查後回到家中,嘉義長庚醫院捎來電話,要我再回醫院再做一次有注射顯影劑的檢查,那時的我殊不知自己體內已有隱藏的病因。然而醫師最後告訴我,這是沒問題的,更沒有再做任何問題的詢問以及檢查。

那麼我只好繼續大學的學業,後來,因為沒辦法,疼痛持續的加劇,我只好又再新竹馬偕醫院腦神經外科就診,醫師另行照了核磁共振並且做了“理學檢查”,推斷我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並且須在進一步手術治療。當年我也曾經在新竹國泰醫院腦神經外科就診,醫師經由電腦斷層以及“理學檢查”告訴我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有嚴重的椎間盤突出。

(“理學檢查”或許也是這各事件中佔有滿大的腳色。)

然而最有爭議的是,在九四年七月十三日(暑假)接受嘉義長庚腦神經外科王O中醫師的建議施行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手術,然而在我進入手術房接受麻醉前,我皆不知道我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有椎間盤突出,更沒有任何醫護人員替我做理學檢查,最後,在我進入手術房被麻醉後,醫師就跑出來告訴我的父母親說,要改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突出手術,現今也未有任何文件足以證明有這件事(告知父母同意這件事)的發生。

然而,當我在手術恢復室清醒時,我發現我原本的下背痛突然變成上背痛,並且痛的不得安寧時,強烈詢問恢復室的護士小姐為何我會痛上背痛?我到底開刀開在哪裡?恢復室的小姐淡淡的對我說,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椎間盤突出手術。我隨即反應,為何會是第一腰椎和第二腰椎呢?護士小姐也未回答我,就離去了。並且詢問主治醫師後,在我手中打了tramdal止痛後我就昏睡了。然而,當我清醒時,也就是我要出恢復室時,我見到爸媽第一句話並不是我的腳會動等。而是問為什麼我會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

那時,爸媽不正面回我就叫我休息不要問那麼多?然而,止痛藥也很快的失效了。所以每當止痛藥失效後,我就喊痛,幾乎就是每四各小時,或者不到四各小時我就喊痛。然而在那天半夜,最後也裝上疼痛控制儀(pca)那時也已經清晨一兩點了。

(趁著神志有點清醒時,傳了幾封同樣的簡訊給我的同學、學長報平安。然而那時學長也告訴我,我要開始“蒐證”,因為這樣的治療未依契約所規範的履行,最好將所有的對話都錄音起來,作為防備。然而,所以我再手術後所有的醫師查房對話皆有錄音蒐證,所以我下述的情況皆有錄音黨可以佐證。)

然而,當身體一天天的回復,才知道這樣的手術並未改善我的症狀,甚至在手術後還在住院的時候,就出現了下背痛的症狀,更甚至無法行走。然而,主治醫師就說要請復健科醫師替我針灸,並且強調不是“類固醇”。然而,最後在半威脅的情況下,我接受了會診復健科的建議。

(當我決定離開長庚醫院時,拷貝所有病歷後才發現我所接受的所施打根本就是“類固醇”!(又是一各謊言))

當我在嘉義長庚所接受的手術並沒有改善我的狀況後,我四處求醫。甚至跑到林口長庚、高雄醫學大學、新竹馬偕醫院求證,然而在林口長庚醫師最後可能已經發現了問題,最後卻叫我回去找嘉義長庚的主治醫師。最後在高醫得知了我在第一次接受他手術後造成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塌陷,懷疑有陳舊性感染,建議我住院接受抗生素治療並且做脊椎穿刺等。然而那時在高醫得知這樣的結果,其又適逢那年的中秋節,電話告知父母親之後,告訴我先回嘉義再作另一部的打算。

後來在嘉義知名醫院以及林口長庚所有抽血檢驗皆指出我體內有慢性的感染,慢性感染指數偏高後,經過家醫科醫師的會診,排除體內還有其他病徵可能造成這樣這樣的檢驗值。後來在這樣情勢緊迫下,嘉義長庚醫院的醫師不得不替我安排核子醫學檢查,當核子醫學檢查報告出來後,也指明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有炎症反應。但醫師卻不敢肯定的告訴我們這是什麼問題造成的,甚至要我們到林口長庚醫院找他的老師就診。

(那時,媽媽甚至懷疑核子醫學的醫師醫醫相護,怕王O中醫師被告所以不敢說出真相。然而我也不得不懷疑,同病房也有一位阿婆,做完核子醫學,王O中醫師有找其家屬去看核子醫學的片子。可是當我離開長庚醫院前我皆未聽過、看見主治醫師將我的核子醫學報告以及片子給我們看。當天辦理出院時,我隨即也拷貝了片子以疾病摘。然而,主治醫師也不會想到,我在他向我和母親解釋前我已經看過片子,也看到醫師的報告。)

當下我與母親就決定,離開長庚體系,到了嘉義知名的醫院就診。然而將所有的檢查資料皆轉交給接手的主治醫師,他說了這麼一句話“那這各核子醫學有做跟沒做一樣嘛!”後來為了確認我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是否有感染的跡象,因此接手的主治醫師撥了電話給放射科的主任,然而我們進而從放射科主任醫師得知了一項當我還在長庚醫院就診時,從未得知事情,就是要接手的醫師注意我「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有明顯的骨頭碎片遺留」在治療時要注意,並且建議再作電腦斷層確認。然而因為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實在塌陷的太嚴重實在無法做腰椎穿刺取樣。可是接手的醫師,後來幫我做了理學檢查,他發現我還是第四、五腰椎及第一薦椎可能造成我坐骨神經痛的問題,然而當天也收住院,所有的治療從新開始。並且也做了電腦斷層掃描的檢查,也確認了上述的問題。

然而事情發生後,換了醫院、換了醫師,我還是聽到對方醫師告訴我,“我絕對不會找骨科治療我的疾病”但他絕對不知道當我在跟他通電話時,我已經找到願意接手的醫師,他正是骨科醫師。我們曾經寫過存證信函,要求醫師出面說明為何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始終沒有得到相關回覆,害的後續治療的醫師從頭開始,然而也因為從頭開始,所以發現了更多不為人知的問題。

當我知道長庚醫院的奸宄,造成了我ㄧ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兩年的休學,喪失了最佳黃金讀書期。經過多次的手術治療、醫院的拒絕治療等身心俱疲,這些誰可以撫平我的傷痛呢?每想到一次就有一次的怨恨,然而現今的身體狀況呈現、敗壞,讓我多次含淚盈框。

然而與長庚的戰爭並不會因為刑事上檢察官的不起訴而打退堂鼓,反而這樣會激起我心中那把永不抹滅的烈火,專研於法律的一字一句直至將長庚那些卑劣份子,違法亂紀的行政體系衛生署官員做出相關行政處分後我才會罷休。

然而我要質問長庚的事:

為何手術同意書以及開刀部位不同,黃姓麻醉科主任醫師以及董姓刷手護士放任王姓外科醫師開刀?這符合醫療專業倫理嗎?

(更諷刺的是,前陣子我有朋友在嘉義長庚醫院接受麻姐培訓時,黃姓麻醉科醫師還切記叮嚀告知他們,當手術同意書所開刀的部位與外科醫師實際執行手術部位不同時應予拒絕。但黃姓麻醉科主任醫師卻放任外科醫師草率執刀、試刀之嫌?)

同時也要質問當時仍然為腦神經外科的蘇姓住院醫師(在幾各月前已經由住院醫師轉任為主治醫師),你在偵查庭中說,王姓外科醫師曾經在術前向我以及家屬解釋並作理學檢查後才決定更改手術部位,且這樣的行為並不違反醫療專業。這是真的嗎?當您說這話時,你心中是否有所震撼或者疙瘩呢?還是因為你會因為他的指導而永遠無法成為主治醫師而為他說謊話呢?

(我有相關錄音檔可以證明腦神經外科王姓醫師在為此次手術前,完全僅是猜測性的執刀,完全沒有相關依據。我願為我所說的話語負責,請問嘉義長庚醫院王姓主治醫師以及蘇姓醫師是否願意為你曾經所說過的話語負責呢?)

為何我多次向長庚醫院聲請病歷,多次遭到貴院的刁難。後來才發現整份病歷的漏洞百出。一來我的病歷從我第一次在長庚醫院看診時至憤而離開長庚時的soap都一模一樣,難道我的病情完全沒有變化嗎?這份病歷沒有瑕疵嗎?

(有相關存證信函佐證)

然而更在有疑問手術後出院病摘,更甚至發現出院診斷有被更改過的跡象,甚至沒有遵循醫療法所規範的登記更改時間以及醫師簽名?

(原來就是使用複製、貼上後,當我要拷貝病歷時才發現有問題才更改!)

最後甚至再我最後一次住院時,醫師的病程記載,醫師根本沒來查房,如何有病人囑述的相關問題?更何況病歷記載當時醫師在診間看診,何來病房巡房?然而整本病歷的病程記載接式電腦文字輸入,肆後發現這各個案可能會有醫療糾紛時,明顯的可以發現多了許多手寫文字記載,也未依照醫療法所規定記載時間以及簽名。

(然而上述這些,我都有錄音檔以及病歷影本可以佐證!)

長庚醫院的大家長,王永慶先生請您出來為你所建立紀念您父親的長庚醫院,所為的事情道歉。以平復我們這些受傷者的心靈!

2007年8月17日 星期五

調解庭於96年9月4日開

在刑事訴訟無法讓檢察官伸張正義以及真理的實現,與律師商討後如果再勁行提起上訴的話,除律師費外,勝算也不大。

當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只好選擇民事訴訟。從頭到尾我的立場都沒有改變,只是在刑事訴訟無法讓對造醫師俯首認罪之下,我們就只好出此下策。然後又不能以94年7月13日他開刀臨時更改手術不位之一事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得使用93年6月1日開刀後續發現有陳舊性感染之一事,因94年初醫療行為已排除於消保法。

所以只好選擇最有勝算的一件事實來主張我們的權利。

然而,昨天收到調解通知書時,今早睡前所有的事情就像電影一樣歷歷在目,整各都在我的腦海裡回顧,這些回顧就好像才發生不久且又那樣的觸動人心。

至今雖然還不知道結局會成怎樣,但希望這一切會成為我人生中最美好的經歷。

2007年7月5日 星期四

司法不公-如何寬恕與原諒

我收到再議無理由,若有異議須為10日內委任律師向嘉義地方法院提起告訴。

這陣子我很努力的去改變自己去原諒,但我卻常常每當午夜夢迴時驚醒、盜汗。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去原諒他們,這三年來我所受的苦有誰可以告訴我,我該如何去自我承擔。我要的是為什麼我曾經那樣相信那位醫師,結果卻讓我受了這麼多的苦。

我也努力改變我自己的生活,去做復健、游泳但情況就都沒改變,甚至每下愈況。看不到半小時的書甚至電腦後,我卻成了7、80歲的老人無法挺直腰桿站起。然而當我去做復健時,看到的是我曾經在那裡所發生的事物,在床上無法站起來的日子,媽媽在床邊把屎把尿的生活,甚至至今無法久走、久站、久坐、久躺甚至剛躺下時脊椎痛到無法平躺的數不清日子。

我該如何原諒?我沒有選擇能力是否接受那位醫師更改手術部位的決定,身上的刀疤又長又深,身體的機能無法復原到從前的樣子。我實在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寬恕與原諒?執行手術的醫師根本就沒有跟我說過我有多節的椎間盤突出,總醫師也從未告訴我要改開手術部位的事實,但這兩位醫師卻說在檢察官面前中這樣說。

當我接到這份訴訟文件時,我哭了數次。我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昨晚跑到教會總是希望想找牧師談談,最後沒有勇氣。

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寬恕與原諒,所有考試的心情早就打亂。我沒有向大家所想像的那樣堅強,上次沒有哭泣以及激情,是我壓抑著。我並不是有所成長,而是現今真的很絕望,當我努力嘗試改變,卻沒有改變,甚至難熬,當我入睡後卻又夢見過去的種種,數次的驚醒、盜汗。

我該如何寬恕與原諒?

2007年6月29日 星期五

新聞消息

這是我去年玩的一場遊戲,經由一篇投稿於東森ettoday的文章(醫界警醒書--白色巨塔的翻版 ),喚起了許多記者的好奇。起先是水果日報的記者聯絡我希望訪問我,好吧!來者不拒。花了一兩各小時與記者盤旋,她原本與長庚醫院的對方醫師約下午訪問,結果時間到了以後,又臨時拒絕。後來水果日報的記者與嘉義縣記者工會的理事長聯繫以後,對於我的案件也十分有興趣。最後,那位記者工會的理事長與長庚醫院的公關室周旋外加恐嚇,最後於隔天我再次接受民視記者鄭榮文先生採訪後,對方醫師終於出面。

在96年4月11日我在家休息時,突然收到來自新竹學長的簡訊,後來才知道我被訪問的消息上了電視。那時共有T台、三立、東森以及民視電視台轉撥,雖然有些訊息有些新聞措詞不當,但忠於新聞自由原則,我沒駁斥。

但經過這麼長的一段時間過後,今天終於研究出相關語法,放在這裡作各紀念。

(這是我被民視記者訪問的內容)

2007年6月28日 星期四

寬恕與原諒

剛剛上了長庚醫院的網站,看到了一位醫師兩年前還是一位住院醫師的醫師七月開始掛診看病。我猛然回想到過去的種種,始終使我無法忘懷,過去的他們給予過我什麼傷害。

在上次的處分書出來前,我曾試想我是否該回去長庚一趟,讓對方醫師可以跟我說明,為什麼會這樣?但我始終沒有這樣做。

我向那位醫師提出刑事告訴總是希望那位醫師可以改變,釐清所有事情的真相,不要再做出類似的事情影響其他人的就醫權利。但喚回的是什麼呢?

看見那位住院醫師在某一次的偵查庭上做出了虛偽的言詞,換來的即是許多矛盾的言語,釐不清的真相。然而下各月他就要開始掛牌看診了,殊不知這樣的狀況下那些無辜的病患是否可以換來最真誠的解釋呢?

我不知該如何原諒那位醫師,醫師的跋扈促使我至今都還未明瞭為什麼會變成這樣?開了兩三次刀,換來的是永遠的傷害,一生無法抹滅。

直至午夜夢迴,數次驚醒、盜汗。我實在不知道如何寬恕?如何原諒?

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

醫療訴訟有感而發

一年多前的醫療訴訟在幾週前已經滿一年了,當時那各熱血沸騰、正義化身的我早已被現今的司法制度消磨的不成人形。

或許在電腦桌前的我,現在只能大嘆一口氣,並且深呼吸,才能調解我心中忿忿不平的情緒。但還是認為小蝦米如何去對抗整各醫療制度呢?如何去要到我所謂的真相呢?知道我在打這各官司的人都會問我說,為什麼不提民事賠償呢?

民事賠償對我們家而言,是一各很嚴肅的話題。想當初對方想找人圓場時,就隱約的透露出詢問我們要做什麼?為什麼要寄存證信函?是否就是要一筆具有某種程度的賠償金?那時對我而言,那是一種羞辱,身在醫療世家的我,只要牽扯到錢就是令人無法茍同的出發點。

其實很簡單的出發點,我們只想要知道為什麼會做那樣的判斷?為什麼他要說出許多保護他自己說法的相關內容?難道事情已經發生一兩年了,他一點也不愧疚嗎?

雖然我不知道未來訴訟的道路還要走多久,走多長,但我仍然相信司法的公正性。或許對於您而言我只是您職業生涯的過客,但那過去的轉診,在信任制度下的就醫模式,換來的是自己一生的傷害。

經過三年的這各疾病的洗禮,過去那各正義凜然的剛出社會的社會青年早已消失,對於法律還是那樣的堅持信守,它是公平、正義的。

雖然歷經一次次的傷害與錯誤,雖然第一次的判定為不起訴處分,跟好友提起這中間的變化,他們堅定的告訴我,長庚醫院的魔掌有侵入其中,有許許多多的不合常規的事情出來,所以,他們告訴我,或許要翻盤的機會很低,但是,他們仍然鼓勵我現在的變化或許是一各好的變化。

這一年下來,真的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歷經不起訴處分後的潰堤,歷經與家人的磨合,真的不知道這條路的堅持是否是值得的?

然而現今我何不深怕現今的醫師對我的治療也因為此事而有所顧慮,哪怕何年何月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身上?有許多人勸我再去找一位醫師,完完全全不知道這樣背景的人繼續治療,免得醫病雙方互相掛礙;抑或是跟現在的醫師表明,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我想有些話語不用多說,因為畢竟這兩種情況是截然不同的!

最後,目前整各案件的處理狀況是我提起再議,並且在一各多月前已獲得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發回續查,但目前處理狀況不明。或許未來的某一天,小城裡的地檢署可能會因此傳喚我現在的醫師,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向醫師表明此事,但在這裡紀錄下來,「對不起,因為此事麻煩您了。若照成您的不便,請您海涵!」

2006年11月18日 星期六

哀襟勿喜

為什麼我會提這樣的標題呢?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現今電視上的政客,口中都說「哀襟勿喜」!

其實因為今天早上收到了一封由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所寄來的通知書,讓我心中的那顆大石頭終於卸下,也讓我心中有些許的平安以及喜樂。但是,當我收到那封通知書的時候,腦中又環繞起令一則擔憂,當然我現在先解釋通知書的意義吧!

在幾週前,時間算算應該有一個月了吧!我收到嘉義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當時我心中十分的忿忿不平,也因為此事哭泣了許久,心中所盤算的是我要的目的,真的那樣達到嗎?或許是我在2月10日的事實辯論庭上所說的言詞不夠犀利,沒有處處要害。

然而不是因為沒有告訴檢察事務官我會提這樣的告訴是因為我真的不希望同樣的問題在反覆的發生在別人身上,在20歲欲展翅飛翔的階段,卻成為了一隻斷了翅的小鳥,永遠飛不起來。並且伴隨的是一輩子的後遺症!我們也只是希望一位醫師在面對一件醫療案件時可以心存謹慎,而不是如此草率,並且也只是衷心的希望,被告醫師可以以此為戒,並且向我的家人說明為何事實演變卻是如此?惟至今未見被告醫師對此案件做出任何實質上的說明,故才促使本人提起此業務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很諷刺吧!這段話也會成為我以後開庭時,會先對檢察事務官先說明的話語。

後來跟家人以及律師討論過後,並且提及了幾位證人,也將自己後重的病歷資料畫限說明,隨後我們就在期限內提起了再議的書狀。

上週,我收到的是嘉義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的公文,說“再議無理由,並且將案件轉送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當天,收到這份通知書後,我請了家母致電給承辦的檢察事務官,沒有給案號,稍微的與檢察官談論此案件後,他就告訴了家母這只是他的意見書,最終還是要看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的判定。

一週後的今天,早上由外面回到家,看到家中門外的門縫裡有著兩封信,一封為我的手機帳單,另一封類似於廣告單,但仔細的查閱後,原來是台南地檢署給我的通知書,告訴我「發回嘉義地檢署重查,以此通知」,這時心中的大石頭終於放下,可能還有機會可以平反。

可是幾分鐘後的我,腦筋又想到了一件事,那麼這時候檢察官不就會調我所舉出來了證人出面說明相關問題。至今我還未向當事人說明這樣的問題,又是一件難題。所以,我想有需要我得找各良辰吉時向當事人說明來意以及說明時,我的頭又需要開始開始傷腦筋,去思考要以何種方式,在哪裡說出這樣的需求,要說這件事總是要人時地利人和吧!

不知道,也因為有許多的顧慮,讓我開心不起來。也讓我想起政治人物所說的「哀襟勿喜」!

2006年10月26日 星期四

倒楣的事接二連三

這幾天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日子怎麼那樣的倒楣,倒楣的事接二連三的接踵而來,搞的我頭昏眼花,眼中泛涙。

昨天才收到一封會讓人誤解之信,內容提到的根本不是我想要的,害我得認真的澄清一般,至今都還不確定是否有一定的效果。

今天早上又有一件事的煩身,讓我流淚流了兩三各小時。我常常將今天可能遇到的事放在禱告上,求 神再這件事上彰顯公義,似乎顯然事實並非如此。

今早收到了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心中不免產生了憤怒,轉而痛哭。

我告訴媽媽,為什麼他可以獲得不起訴處份?他真的沒有錯嗎?難道這就是公義的彰顯嗎?這各結果真的不是我想要的。關於起訴書上就可以讓我寫出幾點非事實之言論:

一、疑似有骨頭碎片殘留之情形,惟椎間盤切除手術,其術後一般會在手術傷口附近有疤痕組織之形成,有時難與殘留之椎間盤或骨頭碎片做鑑別診斷。真的很難做鑑別診斷嗎?

二、雖上開電腦斷層攝影檢查報告尚有疑似骨頭碎片之痕跡,惟在醫療常規上,尚屬可接受之範圍。這真的是可接受之範圍嗎?

三、有實陳舊性感染與手術後疤痕組織並不易區別,況告訴人當時並無發燒或白血且上升等感染症狀。感染跟手術的疤痕組織真的難以分辨嗎?假若一天吃下8顆的抗發炎藥真的還會有發燒或者白血球增多的現象嗎?



我不知道我下一步該怎麼走,或許我會繼續再議直到公理的彰顯。在這各過程中要我寬恕一位醫師這樣對我的傷害我真的做不到,公平與正義真的是這樣的彰顯嗎?我開始不相信法律了。

在這段期間,若不是對於這各結果有些許的盼望,我老早就撐不下去了。假如沒有公平的審判,我該如何繼續生活下去?

我想到三年前因為醫師的一句話“我保證你會因為開這次刀而復原成為一位健康的人”後來因為他的這一句話我在醫院裡躺了三各多月,抱病參加聯考。每堂考完試就是靠著止痛針過活,在考試的當下,九十分鐘的考試我都只好草草的就結束。

到了去年,即將展翅高飛的大學生活,在三年前的冬天就變了樣,我在第一次手術後都未曾嘗試到平躺的甜美,在東天來臨時,我的腰就給了我極大的反應。在大一要結束前的期末考,我每天晚上都跑醫院的急診室,因為用電療已經麻痺不了身體上的疼痛,所以草草的考完試後,就回嘉義了。

後來的手術,當我在恢復室起床時,我發現我的上背好痛,問了護士小姐才知道自己被更改了手術部位。裝上疼痛控制儀的我生活品質沒有因此改善,在儀器拿掉後的幾天,我就出現了嚴重的下背痛,告訴醫師,醫師說是正常的反應。術後的回診,被轉介到復健科,有權威的醫師說,你根本是白開刀的,你第一、第二節根本沒有問題。後來我又只好辦理休學,當年我是全年級的第一名,喪失了領取獎學金的機會。

發現整各問題都沒有改善,在醫師的巧言令色下我始終相信他,可是最後還是不歡而散。既始已發現了問題,就要把我踢給他的老師,害怕我知道真相。當下我就決定我不要再回長庚,我對整各醫療是徹底的失望。

最後我離開嘉義長庚以後,到了嘉基,我重新學習如何信認醫師。在我20歲生日那天,我知道了那位醫師的疏失,我嘗試的希望他對於整各醫療過程做各說明,後來他僅告訴我一句話『我絕對不會去找骨科醫師治療』,那時的我心中傻笑,難道你不知道現在接手我的醫師是骨科醫師嗎?為何要說這樣輕藐的話語,這樣傷害我多深?

後來我寄了存証信函,回醫院拷貝病歷,都受到種種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對方還請求第三者來探詢我要多少錢等傷風敗俗之事。在第三次手術完成後,我的症狀有改變,生活也改善了以後,我請求家人支持我為了此事伸張正義,因此提了過失傷害的告訴。今年2月10日再偵查庭上看到他所說的不是事實且完全沒有悔意的話語,讓我傷透了心。

然而今天我看到這樣的結果,真的讓我痛哭失聲。平靜安穩的生活因為這各不起訴書產生了一些餘波,我不知道該如何才可以恢復平靜安穩的生活?我不知道該如何才可以恢復我對現實生活應有的盼望?想了一下午,研究了不起訴書,就有好多的謊言。主啊!這就是您所要彰顯的公義嗎?我不服。

想了想有一各念頭,就是想請現今接手的趙醫師當我的證人,甚至想請趙醫師替我寫診斷書,寫出當時接手病歷時的我的景況,後來的演變。將事實的完全呈現,不再被這怪異的社會的風氣給污染。可行嗎?我不知道,請大家給點經驗,也請大家為了我這事禱告求 神彰顯公義,也求神儘速的平復我的心情。好嗎?求求你憐憫。

2006年4月12日 星期三

聲明稿

聲明稿


今日驚見貴電視台報導黃姓女同學因為嘉義長庚醫院醫師之醫療疏忽所造成的相關報導,本人誠心希望對此事件相關媒體人可以平衡報導,我也要重申出現類似的醫療問題對醫病雙方都會有嚴重的傷害,乃誠心希望相關傷害足以降到最低,本人此舉乃係因見長庚醫院對相關醫療疏失置之不理,僅希望得以藉由這樣的報導可以讓社會大眾更重視相關的醫療問題,我們僅是一般的市井小民無法對抗所謂的醫療財團,所以,希望藉由輿論的壓力喚起民眾對就醫的安全以及把關。

此事件乃起因於九十四年四月就受嘉義長庚XXX醫師的診斷後建議開刀治療,相對的同意此治療前本人也詢問過眾多的相關醫師,他們一至認為本人之問題乃起因於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然而非醫師於七月份手術當天所更改手術部為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並在此次手術前的判段醫師乃基於影像學的診斷,卻未替我做任何理學檢查然而毅然決然的更改手術部位,且發現此問題的乃是一位住院醫師,後因手術後一直無法改善病症,因此轉診到他院後復發現嘉義長庚醫院醫師對此次手術的疏失,並滯留骨頭碎片。且因為那次手術以後多次復診卻未見其醫師告訴我相關診斷,並多次以存證信函向長庚醫院以及對方醫師投訴此問題,望其檢討整體醫療過程卻換來醫師以及院方的置之不理,因此在所有治療後向醫師提起刑事訴訟,在此事件中我不要任何金錢賠償,乃誠心希望對方醫師得以就此次醫療疏失做出說明以及道歉。

出現這樣的問題乃醫病雙方的傷害,本人僅希望這樣的報導得以使相關財團得以更重視病患安全,不要在讓二十歲的年輕人甚至同樣的病患因為醫師的疏失而受到傷害!

XXX敬上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
這是昨天我所寫下的一段話,原先要傳真給各大媒體,但想想新聞不可能就這樣的撤掉,但由這篇文章中,就可以證明我的本意。

看見此新聞的人,就看到了吧!也是因為這樣所以這陣子,我斷絕了所有網路的通訊,不然就是要偷偷的上網,否則就會有許多人的慰問!

2006年4月3日 星期一

告醫界覺醒文---白色巨塔的翻版

昨天焦點新聞熱熱鬧鬧的報導著這件醫療問題,病理報告搞烏龍 高雄長庚低調表遺憾長庚搞烏龍!整型名醫攝護腺被切,當大家看到這樣的問題時大家的第一個想法是什麼?

發生這件事大家都矚目著這位整形外科醫師被誤診後割除了攝護腺之事,但是是否有誰想過,這件事件的相對人現今的窘境是如何?會不會因為切片弄錯而錯失了醫治的良機?有沒有人盡到關懷那位同樣被醫院搞錯病理報告的病人?那位病患是不是因為這樣的因素早已消逝在人間?

這個社會究竟是怎樣了?為什麼大家所注意到的卻是那位被誤診而錯割攝護腺的整形名醫呢?

當大家都看到高雄長庚醫院院方的解釋後,您們的第一個想法是如何呢?

這次的受害者是一位整形名醫,而另一位病患他的權利又在哪裡呢?你們看到出來解釋的院長說法您們茍同嗎?今日假若發生同樣事情是一位一般民眾,這樣長庚醫院還會出來解釋問題嗎?今日是醫師受害,改天換到百姓時受到的禮遇會是如何呢?

為什麼龐大的醫療集團就可以那樣的強勢呢?就因為民眾沒有威脅性,所以所有的申訴都可以不用理會,那我們的權利何時才可以伸張呢?一定要走到司法途徑嗎?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覺得好心寒,綜觀自己的案件,想到長庚醫院的漠視,真覺得心寒。

近來在教會與一些年長者討論到我自己的案件的問題,我將所有的事實描述之後,有一位也是從事醫療方面的護理人員說,其實你們沒在醫院工作,妳都不會知道醫院內究竟有多少這樣的事情?然而你要得到一位醫師的道歉,那是不可能的。而且你要告他,你會贏的機率很低。這些都是他們那些大人的想法,也是最深的建議。那您知道我所遇到的窘境嗎?一切都不看好的醫事訴訟該如何堅持下去?

在去年七月我因為嘉義長庚腦外的醫師誤判了我的病因,我開了一次不必要的刀,我的學業因此中斷,過著痛不愈身的日子。下背痛仍然存在,左腳坐骨神經痛甚至還遺留,我真的不知道是哪個環節錯誤了。難道就因為一位神經外科總醫師的話,所以我的主治醫師決定更改手術部位,這樣的判斷究竟是為了什麼?為什麼這樣的原因不可以在手術前多次的複診發現,而是在我進入手術房後復發現,而且還是一位總醫師所發現的?

我們的醫界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錯誤?這該讓一位二十歲遇展翅高飛的年輕人如何承擔?我詢問上天,我也詢問那位醫師,我的未來該怎麼辦?

然而多次的向長庚醫院投訴,卻換來的是置之不理,我該如何對抗那個龐大的醫療集團?有誰可以告訴我?

那位醫師的錯不只在於此,他一直矇騙我,要我相信他的醫術。他多次的想要說服我他的判斷沒有錯,那我想詢問他,為什麼我還會不舒服?還會有手術前的症狀?為什麼多次的告訴我您曾經將我的病例與放射科、神經外科醫師討論,為什麼你始終沒有發現我的第一腰椎以及第二腰椎裡面有些許的問題存在?而是到了我逃離長庚醫院以後才得知這樣的消息?你要我情何以堪?

在那次手術前,我曾經經由多位醫師看診也確認是原先開刀的部位出了些許的問題,為什麼你一個人就可以抹剎其他醫師的診斷?甚至質疑他們的判斷?

我該如何讓一位醫師知道錯誤?我該如何讓長庚醫院更重視病人安全?我該如何警醒那個龐大的醫療財團?我該如何才可以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我該如何恢復我的美麗人生?有誰可以告訴我,這幾個小小的願望要如何實現?

難道我就注定成了醫界白色巨塔的犧牲者嗎?

2006年3月28日 星期二

麻木不忍

現今有種感覺,人是一種有血有淚的動物,對於一些情感都需要有地方去宣洩,只是現今想想,哪裡可以讓我們宣洩我們心中的怒火呢?

總覺得在這樣的局勢裡似乎要我們變成一個麻木不忍的一個木頭人,左敲右打,都不會有回應,都不會有感覺,因為現今的社會已經變成一個麻木不忍的社會。

------------我深刻的體會到何謂麻木不忍?

上禮拜三,我很慶幸我的情緒有些許的修練,所以我對於我碰到的不公不義,就沒有那樣的容易挑起我的戰火。或許是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有了這樣的信仰,我總是將所有的事物往好的方面去想,雖然心中仍有些許的不滿,但我還是有所期待,那不會是無解的訊息。

只是今天是最後一天了,我還是得不到我該有的回音。我總覺得心寒爾爾,我這種好雞婆的人,替別人寫信處理問題,都可以得到很良好的回覆以及處理方式。很可惜的我自己替我自己爭取我自己的權利,他們醫院卻不願意給我一些些的回音,難道對我的反應以及投訴就如此麻木不忍嗎?

詳請請見 挑起戰火 一文

我記得那天我在MSN的狀態上打上“心中掛念著醫審會的所有事務,找到一位在嘉義法院就職的書記官,他說除非我認識衛生署長,否則我的案件要拖很久....”這樣的一段話,我的學長傳遞來一個訊息告訴我應該如何做“上衛生署網站PO文”“不然就將所有的東西送到壹週刊或者蘋果”

這樣的做法真的可以解決所謂麻木不忍的狀態嗎?對於我的申訴案件,嘉義長庚醫院卻呈現所謂的麻木不忍的狀態,難道就要我做出不理智的做法嗎?浩浩蕩蕩的在將這件醜聞宣揚出去,我不了解,但想想我自己在嘉義長庚所遇到的事情,強勢的態度,我真的想問,難道你們真的沒有錯嗎?

我總覺得我所遇到的窘境是否就是要我把我自己鍛鍊成所謂的麻木不忍的堅強人格?我的個性已經有些許的孤僻,對於人已經不敢太過於信賴,難道要我在變的更麻木不忍,所有的人才會甘心?!或許現在的我需要變的更麻木不忍,變的沒血沒淚的人,我的生活才會比較快樂一些!

但想想我似乎還有那一點點的悲憫之心,因為現今在紀錄我的醫療史,想到某個部分還是會哭泣!或許照我所推論的,我應該變的更麻木不忍,我會生活的更快樂一點。

2006年3月16日 星期四

義憤填膺

這禮拜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被他的所有資訊所陷害!氣到一個不行!

禮拜一,收到地檢署檢察官來公文說明,將我所有的資料交付行政院衛生署審議委員會!禮拜二,在奇摩知識+看到一位網友建議一位脊椎受到損傷的病患到嘉義長庚給他看病,心中不時的冒著冷汗,斗大的汗珠,不停的由我臉上滴下!幾個小時前,接受新聞洗禮時,又看到他的人出現在媒體新聞上,並且在今日聯合報中有斗大不小的相關記載!

我真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這樣的感覺!一位醫師傷害了我讓我休學,讓我無法回學校就學,讓我犧牲了很多!現今案件入了司法機關,這樣的向媒體暴露,給大眾一個良好的形象,會不會對於案件有些許的影響呢?想著他對我所做的,聽著他曾經說過的話,心中的怒火在那裡認真的延燒!我並沒有因為我近來的休養改變了我對於相對資訊的觀感,反而就有如標題所呈現的一樣,義憤填膺!

這幾天早上,開始對於他某些的錄音檔動工!早上剛完成了那我最憤慨的一段錄音的轉錄成文字檔案,也是我對於這件案件最主要的爭議點!整理到最後,往家裡樓下的客廳休息去,卻又見他的身影在電視上舞動,我只有一個氣可以形容描述!

我該如何波滅我那心中的怒火?請大家告訴我吧!

2006年3月14日 星期二

“肚”量

認識我的人一定知道,我的頭大大的,肚子大大的,手短短的,腳也短短的!遠看就有如一顆皮球一般!

假若我從一百公尺外向您跑去,您一定會覺得怎麼有一顆皮球在街上滾!

見我如此描述我自己,我自己的度量應該有如我所形容的跟我的肚子一樣有廣大的包容力!換句話說,就是肚量應該很大!?

近來因為一些話題,都在我傍晚騎著小粉紅在街上遊走時想到,所以就來談談我的肚量好了!

前陣子在友台眼盲心將盲的外科工匠裡的一篇文章中有案在身裡看到一位醫師遇到目前在告他的病患時,心情的轉變!好傳神!

我來說說我自己的經驗好了:

記得在去年決裂以後,我就沒有回去再看過他一次的診,除了在他第一次存證信函要回覆前,聽他在電話裡面所講的那些花言巧語,讓我心裡一橫,我決定要回那間院所拷貝我的病歷,因為父親也說為什麼決定要離開後為何沒有順便拷貝病歷呢?好吧!那就回去!

那天是禮拜一,在櫃檯申請病歷,櫃檯小姐告訴我最好讓主治醫師知道!心想知道就知道,就掛了他的號,在掛號單後面提了幾個字,我僅要拷貝我在貴院裡所有的病歷,包括林口院區!就狠狠的把他丟入掛號箱裡,眼見那位醫師由走廊上前趨而來我就“ㄋㄠ”種的躲在柱子後面!沒跟他說到任何話語,僅叫那無辜的跟診小姐替我當傳話筒!還告訴了一堆的理由,無法現今給我等等,我僅告訴他一句話,我今天就是要拿到就對了!這是我遇到他的窘境!

事過境遷,事經四個月後,我們倆當面見面了!我讓他見到的地點是在嘉義地檢署偵查庭上,因為為了慎重,也大概計算了一下時間,十點二十分開庭,我已經拖到十點十分才報到,但還是避免不了遇到他的尷尬狀況!跟法警報到之後,就坐在檢察庭外的椅子上沉思,他們就坐在我前面,我們見面時沒有打招呼,因為我氣他!對我曾經做過的傷害行為!所以,我拒絕與他說話更甚至做任何的事物!誰知道天算不如我算,他竟然轉頭要跟我握手,我打死也不要!他開口說了,握個手沒關係吧!沉思一會,在媽媽的半推半就下跟他握了手!

心中O..S...的說:「誰說握手沒關係!跟您握手代表什麼?是我寬宏的肚量原諒了您嗎?少作夢囉!」

我承認我是一位沒有肚量的人,現今假若讓我在嘉義的路上看到他,我可能會吐他口水!因為至今心中還存在著“恨”意!還好,我的勢力範圍是嘉義市,他的勢力範圍是嘉義縣!所以我兩不相干,也不可能在路上碰頭!

還是不要再有機會在路上碰頭,免得gush的肚子像蟾蜍一樣因為生氣而鼓漲,然而將所有的毒液噴在他的身上!

請大家發揮想像力,那是怎樣的情景!啊~我又在耍嘴皮子了!:p

2006年3月12日 星期日

醫醫相護??

這幾天的新聞,常常出現所謂的醫療糾紛的問題,總是讓我掀起一股澎拜的熱血想要伸張正義!也因為新聞媒體炒作之下,我開始對於我自己的案件有另一番的思考,是不是也要訴諸媒體才能草草結案?我不了解也不明白!

其實在這一則手術針在體內7年~醫療糾紛誰負責?衛署:不會醫醫相護所遇到的窘境,我想也不是僅有此例,回想起自己的案件,也是這樣被踢皮球,沒有醫師願意告訴我真正的事實為何?那時的我是多麼的徬徨無助。多位醫師要我回去找原就診的醫師,然而這樣讓我被疼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停止學業,直至現今才慢慢理出終究的問題為何!

想當初,第一位說我不用開刀,甚至是白動一次手術的醫師正是那間某大型教學醫院嘉義分院的特約復健科教授,那時替我動手術的醫師還引以自豪的認為,那位教授可以不用觀看X光就可以打局部注射,並且,僅要經由一些臨床的檢查就可以找出真正的病因。我很高興,這位醫師說出了一句重點,就是“那你根本不用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的手術”,你有問題的是“第四腰椎、第五腰椎、第一薦椎”,當下我的反應就是,請那位教授跟隔壁的醫師說!然而那位教授,為了醫醫相護,就趕快改口說,那你不開會怎樣怎樣...怎樣!之後,我臉色大變!忿忿不平的離開診間!

這是第一位醫師所呈現的醫醫相護的情況!也是第一位醫師告訴我真實的狀況!伺候,多次想要扭種那位教授的意思,總是屢試不爽,因為必經那句話已經深深烙印在我的心坎中。

再者,我也風塵僕僕的跑到高雄醫學大學的醫院,那裡的醫師開宗明義的點明我的病因即為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有嚴重的異樣,否則不可能出現這樣的坍塌現象!屆時就開始了醫療中的不歸路,從原先就診的復健科診所看起,那位醫師也表明,他不敢確定那裡沒有感染,所以他會連絡我在那間醫院的主治醫師,詢問看看!

再來,也是到城裡的一位復健科醫師的診所,當初第一次手術完就是在那位醫師的看顧下,我在醫院待了一個多月的復健治療。當時的他很迷惑,甚至懷疑是否室開刀出現的某些問題!怎麼手術後出現疼痛劇烈的狀況!有要把我轉診到台中榮總近一步檢查的意願!只是後來就不了了知!這位醫師專攻自然醫學,他發現一個問題,假若我的腰椎裡沒有問題,我的疼痛並不會到晚上還越來越痛!甚至做完復健越來越痛的問題,這些都代表著其中有些許的問題!

這些都還好,沒有所謂的醫醫相護的問題!

當發現有明顯異狀後,母親終於受不了了。應該在九月份底的某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去詢問那位醫師的意下如何!最後,媽媽淚灑診間,不了了知。

後來,因為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醫師,他告訴我,我應該去找那間教學醫院的林口總院的脊椎神經外科的主任醫師,剛開始那位醫師聽到我所說的一些檢查報告,他懷疑是慢性脊隨炎!所以又安排了一次抽血以及X光的檢查!

當週的周五,媽媽又去找了那位醫師,告訴他有多少醫師這樣的懷疑!那位醫師起初還要逃避相關問題,然而母親生氣了!就告訴那位醫師說!“其實沒有什麼好隱瞞了,他在林口有抽血檢查,deta也應該出來了,你去看看!”那位醫師就問林口的醫師怎樣說明,我們告訴他了!他還是不相信相關問題!最後被逼迫了,只好接受其他醫師的建議做核子醫學檢查!......

結果嘉義院區的醫師應該有向林口院區的醫師說些什麼,後來再次至林口複診時,那位醫師完完全全的否定他當初的臆測!並且要我回去找原醫師!

屆時又發現了再一次的醫醫相護!

在多次的就醫經驗中,不知道有多少位醫師要我回去找原來的醫師?這些不都是醫醫相護的最佳寫照嗎?

後來,檢查結果問題更大,那位醫師要我去找他的老師,我恐懼!在醫醫相護下的就醫模式,我得以得到最真實的答案與病情嗎?最後,我選擇了離開,並且對於相關醫療人員提出了相關訴訟!

我曾寫的醫篇文章中從名醫林靜芸談醫療糾紛道盡了身為醫療糾紛困擾者的悲哀!

看到了我簡略的描述,您仍然覺得會沒有醫醫相護嗎?大哉問?

2006年3月10日 星期五

無病喃喃自語

近來,愚笨的頭腦裡在想一個問題,希望有天可以尋找著這個答案。

昨天,鼓起勇氣向嘉義地檢署遞上申請案件申覆進行狀,以單一窗口網路上申請,在下午時承辦檢察事務官來電回覆處理狀況。

整件醫療訴訟,現今已像我所補提的訴狀一樣,交由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調查。假若漫長的話,幾乎是要十個月後才有答案。但送上去的病歷資料卻不是我要求的正本,而是我花錢買來的影本。我在刑事訴狀上請求地檢署的檢察官將我所有就診醫院的病歷正本送上審議。據我所知道,當開審議委員會時,審議委員會請求案件承辦檢察官送上正本資料。

正本與影本的差別在哪?母親想到對方曾在開調查庭時說,要補提一些檢驗無疏失的報告?其實,聽到這裡多慮的母親說,他會不會因此在病歷上動手腳。在偵查庭上所說我的骨掃描檢查報告無異,但實際上報告上寫的真的無異嗎?

這樣也好,他無法送上對他有利的病歷資料。其實,為了預防此事發生,我有意在花一筆小錢再去拷貝整份病歷。但那些都是錢!money!

漫漫長的訴訟,假若今天我要金錢賠償是否可以讓這件醫事訴訟提早落幕?所以,我想到我現今可以打民事訴訟,請求一元的精神賠償。

要錢!是不是一件訴訟案件可以提早落幕?

媽媽罵我,你要一元,他真的會給你!

弟弟在身旁說,假若事件鬧大,送醫審會的時間絕對不用那樣的長。母親屆時想到說“還是像我父親所說的,聯絡許多記者,找一天那位醫師的門診,在診間外坐著輪椅,手裡舉著“還我一個健康的生命”來。”

究竟該如何才能盡速的結束此案件?綜觀整件事的發展至今,我發現要“錢”,事情好像可以提早解決。但這不是我的初衷!因為,在醫師的執業生活中,對於醫療糾紛,錢好像比較好解決一件真正有問題的醫療行為。也因為這樣,所以,醫療事故的發生,醫界的大老們認為賠錢就可以了事!

2006年3月7日 星期二

陰霾

窗外的天氣霧濛濛的,不知道有什麼東西籠罩著晴朗的天空,看不見和煦的陽光,只見如同沙塵暴侵襲的天空瀰漫在我生活的四週。

心情特別的差!找不出原因!難道是見不到那和煦的陽光作祟嗎?我想不是。在生理上,身上因為季節的交替,過了敏,全身其癢無比。整個身體都被那一顆顆的疹子佔據,真是難過!昨天,又換了止痛藥,吃完後,就感到全身無力,頭暈,就昏睡了幾個小時。好辛苦!

在心理上,這陣子因為有些回憶都悄悄的跟著我,壓著我,讓我喘不過氣。每天早上就想著自己送出去的刑事訴訟案件何時才會有回音,當然想到這裡,我的心情就會被其所牽絆,然而當下我身旁的好友以及親人曾經向我說過的話就那樣反反覆覆的在我耳邊回蕩。白天是如此,夜深後更為悽慘!就連晚上都會作夢,夢到那位醫師的言行舉止或者是我去踢那位醫師的館,好累!

在見到一位醫師也出現了一則醫療糾紛,從前就提倡,有糾紛好解決,但為什麼就是要錢呢?是不是要錢,事情才好解決?就不會像我一樣已經拖了六、七個月了,還要再等待那漫漫長的醫事訴訟。好辛苦!

說到這裡,讓我想起,剛開始寫存證信函溝通時,醫師就找醫師來說話,他們誤認為我們要求要金錢的賠償,很抱歉。錢對我來講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身體,我的健康。今天假若賠償了我一兆的金錢也無法讓我恢復健康、恢復快樂,那我求那些幹麻呢?或許因為醫師及醫院知道我不求金錢的賠償,那間醫院也對我的事件不在意,也不重視。然而現今才要走上訴訟之路!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真希望這些痛苦,早點消失。生理上的問題,就交給藥物以及醫師來幫助我!然而心理上的陰霾,要如何才能走出去?我不知道!或許,等到十個月後醫審會有結果了,裁判的結果也出來了,我的心情才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