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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

就是明天,明天要趕回嘉義開這場會議,我也為了這場會議做了三十幾張的ppt,但我始終不曉得那些領死薪水的衛生署及衛生局官員到底腦中有的是什麼東西?

我一直跟他們說醫療法第六三條第一項手術同意書的問題,然而他們始終跟我說要我靜待司法裁判結果。然而我不懂的是醫療法的處罰機關乃行政院衛生署,且我爭議的並非醫師對我所造成的傷害,而是長庚醫院的管理疏失。然為何一直要我靜待司法結果呢?有了司法結果他就會處罰長庚醫院嗎?我想不會吧!

所以,這禮拜回去我要轟轟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再來我會請求學校協助替我聲請大法官解釋來挫挫長庚醫院的霸氣,來謹惕行政院衛生署的不作為,視民眾生命法益為糞土!火大!

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請大家持續關注相關話題

這一陣子,在部落格友彭立人醫師的部落格中得知他的父親因為長庚醫院相關疏失導致其喪失家人的痛楚,然而定時的關注相關話題的我,最後決定重新開啟原先我所創立的部落格 法律與醫學的衝突-法律領域以及醫學領域的理性對話當然部落格的名稱也因為時間的變化而有所異動,但我會陸續的在那裡放置我與長庚醫院對抗的消息,以及相關行政單位對於長庚醫院集團的包庇行為加以揭露,也希望大家對與我這各部落格可以持續的關懷以及注入不同領域的意見。

然而也請大家在十一月十二日醫師節當天注意相關訊息部落格友彭立人醫師與同為長庚醫院受害者曹賜斌醫師將召開記者會,接露長庚醫院不為人知的一面以金錢掛帥,視病人安全為糞土者的卑劣行為。

本來我也應彭醫師的邀約,參與此場記者會,但因為某些私人因素以及仍然還在接受法學訓練等因素,仍然須以課業及維護身體健康為重,所以在幾各小時前致函給彭醫師,告知無法參與。

但本人會持續關注相關訊息,並適時對外公佈長庚醫院對其相關受害者不為人知、人道的處理方式。也請大家,若身處在高雄,對於大集團或者是也是長庚醫院的受害者有說不完的憤怒以及相關情事,歡迎大家關注相關訊息-十一月十二日醫師節於高雄市議會上午九點半召開相關記者會等相關訊息。

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長庚醫院大家長請為你所創立的長庚醫院所為之事出面負責吧!

長庚受害者網路串聯活動
發起人 :

曹賜斌醫師
彭立人醫師

緣由 :

近年來, 長庚醫院管理走樣, 致使民眾受害事件層出不窮 ...
基於督促讓長庚醫院更了解自己經營缺失, 更人性化處理因疏失而造成民眾的傷痛, 所以發起此次網路串聯活動.

串聯平台 :
暫以 彭立人醫師 部落格 為訊息彙整發佈平台.
可以採用 RSS 訂閱 或 e-mail 訂閱方式, 隨時更新資訊.

串聯方法 :
1. 欲加入此次共同運作的朋友們, 須 Fax 給我們一份加入同意書 (傳真 : 0943207193) ; 上面註明 e-mail 及聯絡電話 ...
2. 我們接到這份傳真後, 會電話與您聯絡, 做初步的互通訊息 ...當我們確認 您的受害內容時, 會分配小組長給您 ...
3. 我會在適當時機, 在我部落格邊欄, 公佈此次運作串聯人數的動態統計 ...
4. 在適當時機, 會在適當場合召開聯合記者會.
5. 絕對遵守保密原則. 提供更多幫助與資源, 群策群力 ...

也非常歡迎 法律 及 富含正義感的人士 參加 ...ps : 此篇歡迎 轉載 連結 評論 ...


為應映部落格有彭醫師的邀約,故讓我有想要重整所有相關資訊的動力,幾年前,我一時興起創立了一個法律與醫學的衝突部落格,開宗明義的就寫了一篇法律VS醫學的文章,那時我一個人與眾多的醫界大老辯駁,讓我覺得身心俱疲,後來慢慢的就結束了那裡的營業,但我還是沒有將他完全的關閉他。然而在幾篇文章中,跟醫師們的辯駁讓我更體現了醫醫相護的道理。更有人甚至質疑我的身分,讓我覺得萬念俱灰。例如:然而在這篇也引起許多的共鳴膽問醫界人士,進入手術房後才改手術部位一事是否為合情合理之事? 、然而當我公佈了有爭議的錄音檔之後,所有曾經來過的醫界大老們就未在出聲了。

我不知道這究竟是為了什麼,這麼執著於這樣的事務,在那各部落格中有我為了充實我對醫療糾紛的領域做足了功課,為要的是能夠更客觀更有立場的為了自己所遇到的事情辯護。然而這幾年中我更是體驗了所謂的醫醫相護,甚至也體會到要後者來指正前者的錯誤這是更困難的。但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何不是奢望不要再有類似的gush同樣遇到類似的醫療窘境,欲展翅高飛時,真的卻狠狠的跌落,並且遍體鱗傷。

事實說明:

我自九三年五月由嘉義福音聯合診所轉診至嘉義長庚醫院,並且於當年接受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椎間盤突出手術。手術後持續在門診看診,然而因九四年二月我出現更嚴重的下背痛,在嘉義長庚接受核磁共振的檢查,那時做完檢查後回到家中,嘉義長庚醫院捎來電話,要我再回醫院再做一次有注射顯影劑的檢查,那時的我殊不知自己體內已有隱藏的病因。然而醫師最後告訴我,這是沒問題的,更沒有再做任何問題的詢問以及檢查。

那麼我只好繼續大學的學業,後來,因為沒辦法,疼痛持續的加劇,我只好又再新竹馬偕醫院腦神經外科就診,醫師另行照了核磁共振並且做了“理學檢查”,推斷我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並且須在進一步手術治療。當年我也曾經在新竹國泰醫院腦神經外科就診,醫師經由電腦斷層以及“理學檢查”告訴我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有嚴重的椎間盤突出。

(“理學檢查”或許也是這各事件中佔有滿大的腳色。)

然而最有爭議的是,在九四年七月十三日(暑假)接受嘉義長庚腦神經外科王O中醫師的建議施行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椎間盤突出手術,然而在我進入手術房接受麻醉前,我皆不知道我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有椎間盤突出,更沒有任何醫護人員替我做理學檢查,最後,在我進入手術房被麻醉後,醫師就跑出來告訴我的父母親說,要改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突出手術,現今也未有任何文件足以證明有這件事(告知父母同意這件事)的發生。

然而,當我在手術恢復室清醒時,我發現我原本的下背痛突然變成上背痛,並且痛的不得安寧時,強烈詢問恢復室的護士小姐為何我會痛上背痛?我到底開刀開在哪裡?恢復室的小姐淡淡的對我說,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椎間盤突出手術。我隨即反應,為何會是第一腰椎和第二腰椎呢?護士小姐也未回答我,就離去了。並且詢問主治醫師後,在我手中打了tramdal止痛後我就昏睡了。然而,當我清醒時,也就是我要出恢復室時,我見到爸媽第一句話並不是我的腳會動等。而是問為什麼我會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

那時,爸媽不正面回我就叫我休息不要問那麼多?然而,止痛藥也很快的失效了。所以每當止痛藥失效後,我就喊痛,幾乎就是每四各小時,或者不到四各小時我就喊痛。然而在那天半夜,最後也裝上疼痛控制儀(pca)那時也已經清晨一兩點了。

(趁著神志有點清醒時,傳了幾封同樣的簡訊給我的同學、學長報平安。然而那時學長也告訴我,我要開始“蒐證”,因為這樣的治療未依契約所規範的履行,最好將所有的對話都錄音起來,作為防備。然而,所以我再手術後所有的醫師查房對話皆有錄音蒐證,所以我下述的情況皆有錄音黨可以佐證。)

然而,當身體一天天的回復,才知道這樣的手術並未改善我的症狀,甚至在手術後還在住院的時候,就出現了下背痛的症狀,更甚至無法行走。然而,主治醫師就說要請復健科醫師替我針灸,並且強調不是“類固醇”。然而,最後在半威脅的情況下,我接受了會診復健科的建議。

(當我決定離開長庚醫院時,拷貝所有病歷後才發現我所接受的所施打根本就是“類固醇”!(又是一各謊言))

當我在嘉義長庚所接受的手術並沒有改善我的狀況後,我四處求醫。甚至跑到林口長庚、高雄醫學大學、新竹馬偕醫院求證,然而在林口長庚醫師最後可能已經發現了問題,最後卻叫我回去找嘉義長庚的主治醫師。最後在高醫得知了我在第一次接受他手術後造成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塌陷,懷疑有陳舊性感染,建議我住院接受抗生素治療並且做脊椎穿刺等。然而那時在高醫得知這樣的結果,其又適逢那年的中秋節,電話告知父母親之後,告訴我先回嘉義再作另一部的打算。

後來在嘉義知名醫院以及林口長庚所有抽血檢驗皆指出我體內有慢性的感染,慢性感染指數偏高後,經過家醫科醫師的會診,排除體內還有其他病徵可能造成這樣這樣的檢驗值。後來在這樣情勢緊迫下,嘉義長庚醫院的醫師不得不替我安排核子醫學檢查,當核子醫學檢查報告出來後,也指明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有炎症反應。但醫師卻不敢肯定的告訴我們這是什麼問題造成的,甚至要我們到林口長庚醫院找他的老師就診。

(那時,媽媽甚至懷疑核子醫學的醫師醫醫相護,怕王O中醫師被告所以不敢說出真相。然而我也不得不懷疑,同病房也有一位阿婆,做完核子醫學,王O中醫師有找其家屬去看核子醫學的片子。可是當我離開長庚醫院前我皆未聽過、看見主治醫師將我的核子醫學報告以及片子給我們看。當天辦理出院時,我隨即也拷貝了片子以疾病摘。然而,主治醫師也不會想到,我在他向我和母親解釋前我已經看過片子,也看到醫師的報告。)

當下我與母親就決定,離開長庚體系,到了嘉義知名的醫院就診。然而將所有的檢查資料皆轉交給接手的主治醫師,他說了這麼一句話“那這各核子醫學有做跟沒做一樣嘛!”後來為了確認我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是否有感染的跡象,因此接手的主治醫師撥了電話給放射科的主任,然而我們進而從放射科主任醫師得知了一項當我還在長庚醫院就診時,從未得知事情,就是要接手的醫師注意我「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有明顯的骨頭碎片遺留」在治療時要注意,並且建議再作電腦斷層確認。然而因為第四腰椎及第五腰椎實在塌陷的太嚴重實在無法做腰椎穿刺取樣。可是接手的醫師,後來幫我做了理學檢查,他發現我還是第四、五腰椎及第一薦椎可能造成我坐骨神經痛的問題,然而當天也收住院,所有的治療從新開始。並且也做了電腦斷層掃描的檢查,也確認了上述的問題。

然而事情發生後,換了醫院、換了醫師,我還是聽到對方醫師告訴我,“我絕對不會找骨科治療我的疾病”但他絕對不知道當我在跟他通電話時,我已經找到願意接手的醫師,他正是骨科醫師。我們曾經寫過存證信函,要求醫師出面說明為何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始終沒有得到相關回覆,害的後續治療的醫師從頭開始,然而也因為從頭開始,所以發現了更多不為人知的問題。

當我知道長庚醫院的奸宄,造成了我ㄧ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兩年的休學,喪失了最佳黃金讀書期。經過多次的手術治療、醫院的拒絕治療等身心俱疲,這些誰可以撫平我的傷痛呢?每想到一次就有一次的怨恨,然而現今的身體狀況呈現、敗壞,讓我多次含淚盈框。

然而與長庚的戰爭並不會因為刑事上檢察官的不起訴而打退堂鼓,反而這樣會激起我心中那把永不抹滅的烈火,專研於法律的一字一句直至將長庚那些卑劣份子,違法亂紀的行政體系衛生署官員做出相關行政處分後我才會罷休。

然而我要質問長庚的事:

為何手術同意書以及開刀部位不同,黃姓麻醉科主任醫師以及董姓刷手護士放任王姓外科醫師開刀?這符合醫療專業倫理嗎?

(更諷刺的是,前陣子我有朋友在嘉義長庚醫院接受麻姐培訓時,黃姓麻醉科醫師還切記叮嚀告知他們,當手術同意書所開刀的部位與外科醫師實際執行手術部位不同時應予拒絕。但黃姓麻醉科主任醫師卻放任外科醫師草率執刀、試刀之嫌?)

同時也要質問當時仍然為腦神經外科的蘇姓住院醫師(在幾各月前已經由住院醫師轉任為主治醫師),你在偵查庭中說,王姓外科醫師曾經在術前向我以及家屬解釋並作理學檢查後才決定更改手術部位,且這樣的行為並不違反醫療專業。這是真的嗎?當您說這話時,你心中是否有所震撼或者疙瘩呢?還是因為你會因為他的指導而永遠無法成為主治醫師而為他說謊話呢?

(我有相關錄音檔可以證明腦神經外科王姓醫師在為此次手術前,完全僅是猜測性的執刀,完全沒有相關依據。我願為我所說的話語負責,請問嘉義長庚醫院王姓主治醫師以及蘇姓醫師是否願意為你曾經所說過的話語負責呢?)

為何我多次向長庚醫院聲請病歷,多次遭到貴院的刁難。後來才發現整份病歷的漏洞百出。一來我的病歷從我第一次在長庚醫院看診時至憤而離開長庚時的soap都一模一樣,難道我的病情完全沒有變化嗎?這份病歷沒有瑕疵嗎?

(有相關存證信函佐證)

然而更在有疑問手術後出院病摘,更甚至發現出院診斷有被更改過的跡象,甚至沒有遵循醫療法所規範的登記更改時間以及醫師簽名?

(原來就是使用複製、貼上後,當我要拷貝病歷時才發現有問題才更改!)

最後甚至再我最後一次住院時,醫師的病程記載,醫師根本沒來查房,如何有病人囑述的相關問題?更何況病歷記載當時醫師在診間看診,何來病房巡房?然而整本病歷的病程記載接式電腦文字輸入,肆後發現這各個案可能會有醫療糾紛時,明顯的可以發現多了許多手寫文字記載,也未依照醫療法所規定記載時間以及簽名。

(然而上述這些,我都有錄音檔以及病歷影本可以佐證!)

長庚醫院的大家長,王永慶先生請您出來為你所建立紀念您父親的長庚醫院,所為的事情道歉。以平復我們這些受傷者的心靈!

20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錯愕的決定

會打這樣的標題,並不是我又做錯事了,而是在一各月前,就有這樣的打算,只是法院的撤銷動作實在太慢,所以今天才會在簡易庭中出現那種令人錯愕的決定。

一個月前,收到調解的通知書,那天與媽媽風塵僕僕的由嘉義市跑到嘉義縣,去開了一場庭期。因為見到法官未依職權公平、獨立審判後,原先本要使用法官迴避的保障範圍來主張,後來我就上北部唸書了。因為就是這樣已經明顯感到法官已無法獨立審判,然而就由母親代為與律師討論。律師聽完母親的描述後,就說好那撤銷告訴,重新提起民事起訴狀。

然而就是因為法院的動作太慢,導致今日陳審法官無法得知,害的母親今日要代我至朴子簡易庭。然而,今日被告醫師有到場,然而陳審法官一見到母親就劈頭謾罵說,「不是要你們重寫狀子嗎?為何至今都沒有送來呢?」

「我們要撤銷這各告訴。」母親淡淡的說。

然而坐在對席的被告醫師以及長庚醫院的法律顧問(那個人呢?我連續兩年在中正大學的醫學與刑事法律研討會中遇見的一位劈頭就呼呼大睡的人。),都一副錯愕的表情出聲說「啊!」

審判長又問,「你們是私下和解了嗎?」

母親淡淡的回覆「沒有,我們確定現在要撤銷起訴狀,並且陳請審判長記載應返還相關價金三分之二。然而,我們有我們的救濟途徑,故我們確定要撤銷起訴狀。」

然而母親見到電腦螢幕中顯示相關價金不同時,又出聲了。陳請審判長更正筆錄「價金三分之二,這是律師告訴我們的!」

後來,審判長就告知我們會返還等話語,就結束了這次的法院遊記。

那你還在等我說出什麼是錯愕的決定嗎?身處在新竹的我,就可以想像相關畫面。

幾分鐘前,母親還打電話來抱怨,法官的公平獨立審判。因為他將被告冠上職稱,但叫其他的人都直稱名字。

另外,做各工商服務,立法院的立法諸公們,法官法,就讓他通過吧!讓不適任法官,淘汰吧!

2007年8月17日 星期五

調解庭於96年9月4日開

在刑事訴訟無法讓檢察官伸張正義以及真理的實現,與律師商討後如果再勁行提起上訴的話,除律師費外,勝算也不大。

當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只好選擇民事訴訟。從頭到尾我的立場都沒有改變,只是在刑事訴訟無法讓對造醫師俯首認罪之下,我們就只好出此下策。然後又不能以94年7月13日他開刀臨時更改手術不位之一事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得使用93年6月1日開刀後續發現有陳舊性感染之一事,因94年初醫療行為已排除於消保法。

所以只好選擇最有勝算的一件事實來主張我們的權利。

然而,昨天收到調解通知書時,今早睡前所有的事情就像電影一樣歷歷在目,整各都在我的腦海裡回顧,這些回顧就好像才發生不久且又那樣的觸動人心。

至今雖然還不知道結局會成怎樣,但希望這一切會成為我人生中最美好的經歷。

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

醫療訴訟有感而發

一年多前的醫療訴訟在幾週前已經滿一年了,當時那各熱血沸騰、正義化身的我早已被現今的司法制度消磨的不成人形。

或許在電腦桌前的我,現在只能大嘆一口氣,並且深呼吸,才能調解我心中忿忿不平的情緒。但還是認為小蝦米如何去對抗整各醫療制度呢?如何去要到我所謂的真相呢?知道我在打這各官司的人都會問我說,為什麼不提民事賠償呢?

民事賠償對我們家而言,是一各很嚴肅的話題。想當初對方想找人圓場時,就隱約的透露出詢問我們要做什麼?為什麼要寄存證信函?是否就是要一筆具有某種程度的賠償金?那時對我而言,那是一種羞辱,身在醫療世家的我,只要牽扯到錢就是令人無法茍同的出發點。

其實很簡單的出發點,我們只想要知道為什麼會做那樣的判斷?為什麼他要說出許多保護他自己說法的相關內容?難道事情已經發生一兩年了,他一點也不愧疚嗎?

雖然我不知道未來訴訟的道路還要走多久,走多長,但我仍然相信司法的公正性。或許對於您而言我只是您職業生涯的過客,但那過去的轉診,在信任制度下的就醫模式,換來的是自己一生的傷害。

經過三年的這各疾病的洗禮,過去那各正義凜然的剛出社會的社會青年早已消失,對於法律還是那樣的堅持信守,它是公平、正義的。

雖然歷經一次次的傷害與錯誤,雖然第一次的判定為不起訴處分,跟好友提起這中間的變化,他們堅定的告訴我,長庚醫院的魔掌有侵入其中,有許許多多的不合常規的事情出來,所以,他們告訴我,或許要翻盤的機會很低,但是,他們仍然鼓勵我現在的變化或許是一各好的變化。

這一年下來,真的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歷經不起訴處分後的潰堤,歷經與家人的磨合,真的不知道這條路的堅持是否是值得的?

然而現今我何不深怕現今的醫師對我的治療也因為此事而有所顧慮,哪怕何年何月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身上?有許多人勸我再去找一位醫師,完完全全不知道這樣背景的人繼續治療,免得醫病雙方互相掛礙;抑或是跟現在的醫師表明,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我想有些話語不用多說,因為畢竟這兩種情況是截然不同的!

最後,目前整各案件的處理狀況是我提起再議,並且在一各多月前已獲得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發回續查,但目前處理狀況不明。或許未來的某一天,小城裡的地檢署可能會因此傳喚我現在的醫師,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向醫師表明此事,但在這裡紀錄下來,「對不起,因為此事麻煩您了。若照成您的不便,請您海涵!」

2006年11月18日 星期六

哀襟勿喜

為什麼我會提這樣的標題呢?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現今電視上的政客,口中都說「哀襟勿喜」!

其實因為今天早上收到了一封由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所寄來的通知書,讓我心中的那顆大石頭終於卸下,也讓我心中有些許的平安以及喜樂。但是,當我收到那封通知書的時候,腦中又環繞起令一則擔憂,當然我現在先解釋通知書的意義吧!

在幾週前,時間算算應該有一個月了吧!我收到嘉義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當時我心中十分的忿忿不平,也因為此事哭泣了許久,心中所盤算的是我要的目的,真的那樣達到嗎?或許是我在2月10日的事實辯論庭上所說的言詞不夠犀利,沒有處處要害。

然而不是因為沒有告訴檢察事務官我會提這樣的告訴是因為我真的不希望同樣的問題在反覆的發生在別人身上,在20歲欲展翅飛翔的階段,卻成為了一隻斷了翅的小鳥,永遠飛不起來。並且伴隨的是一輩子的後遺症!我們也只是希望一位醫師在面對一件醫療案件時可以心存謹慎,而不是如此草率,並且也只是衷心的希望,被告醫師可以以此為戒,並且向我的家人說明為何事實演變卻是如此?惟至今未見被告醫師對此案件做出任何實質上的說明,故才促使本人提起此業務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很諷刺吧!這段話也會成為我以後開庭時,會先對檢察事務官先說明的話語。

後來跟家人以及律師討論過後,並且提及了幾位證人,也將自己後重的病歷資料畫限說明,隨後我們就在期限內提起了再議的書狀。

上週,我收到的是嘉義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的公文,說“再議無理由,並且將案件轉送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當天,收到這份通知書後,我請了家母致電給承辦的檢察事務官,沒有給案號,稍微的與檢察官談論此案件後,他就告訴了家母這只是他的意見書,最終還是要看台南高等法院地檢署的判定。

一週後的今天,早上由外面回到家,看到家中門外的門縫裡有著兩封信,一封為我的手機帳單,另一封類似於廣告單,但仔細的查閱後,原來是台南地檢署給我的通知書,告訴我「發回嘉義地檢署重查,以此通知」,這時心中的大石頭終於放下,可能還有機會可以平反。

可是幾分鐘後的我,腦筋又想到了一件事,那麼這時候檢察官不就會調我所舉出來了證人出面說明相關問題。至今我還未向當事人說明這樣的問題,又是一件難題。所以,我想有需要我得找各良辰吉時向當事人說明來意以及說明時,我的頭又需要開始開始傷腦筋,去思考要以何種方式,在哪裡說出這樣的需求,要說這件事總是要人時地利人和吧!

不知道,也因為有許多的顧慮,讓我開心不起來。也讓我想起政治人物所說的「哀襟勿喜」!

2006年10月26日 星期四

倒楣的事接二連三

這幾天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日子怎麼那樣的倒楣,倒楣的事接二連三的接踵而來,搞的我頭昏眼花,眼中泛涙。

昨天才收到一封會讓人誤解之信,內容提到的根本不是我想要的,害我得認真的澄清一般,至今都還不確定是否有一定的效果。

今天早上又有一件事的煩身,讓我流淚流了兩三各小時。我常常將今天可能遇到的事放在禱告上,求 神再這件事上彰顯公義,似乎顯然事實並非如此。

今早收到了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心中不免產生了憤怒,轉而痛哭。

我告訴媽媽,為什麼他可以獲得不起訴處份?他真的沒有錯嗎?難道這就是公義的彰顯嗎?這各結果真的不是我想要的。關於起訴書上就可以讓我寫出幾點非事實之言論:

一、疑似有骨頭碎片殘留之情形,惟椎間盤切除手術,其術後一般會在手術傷口附近有疤痕組織之形成,有時難與殘留之椎間盤或骨頭碎片做鑑別診斷。真的很難做鑑別診斷嗎?

二、雖上開電腦斷層攝影檢查報告尚有疑似骨頭碎片之痕跡,惟在醫療常規上,尚屬可接受之範圍。這真的是可接受之範圍嗎?

三、有實陳舊性感染與手術後疤痕組織並不易區別,況告訴人當時並無發燒或白血且上升等感染症狀。感染跟手術的疤痕組織真的難以分辨嗎?假若一天吃下8顆的抗發炎藥真的還會有發燒或者白血球增多的現象嗎?



我不知道我下一步該怎麼走,或許我會繼續再議直到公理的彰顯。在這各過程中要我寬恕一位醫師這樣對我的傷害我真的做不到,公平與正義真的是這樣的彰顯嗎?我開始不相信法律了。

在這段期間,若不是對於這各結果有些許的盼望,我老早就撐不下去了。假如沒有公平的審判,我該如何繼續生活下去?

我想到三年前因為醫師的一句話“我保證你會因為開這次刀而復原成為一位健康的人”後來因為他的這一句話我在醫院裡躺了三各多月,抱病參加聯考。每堂考完試就是靠著止痛針過活,在考試的當下,九十分鐘的考試我都只好草草的就結束。

到了去年,即將展翅高飛的大學生活,在三年前的冬天就變了樣,我在第一次手術後都未曾嘗試到平躺的甜美,在東天來臨時,我的腰就給了我極大的反應。在大一要結束前的期末考,我每天晚上都跑醫院的急診室,因為用電療已經麻痺不了身體上的疼痛,所以草草的考完試後,就回嘉義了。

後來的手術,當我在恢復室起床時,我發現我的上背好痛,問了護士小姐才知道自己被更改了手術部位。裝上疼痛控制儀的我生活品質沒有因此改善,在儀器拿掉後的幾天,我就出現了嚴重的下背痛,告訴醫師,醫師說是正常的反應。術後的回診,被轉介到復健科,有權威的醫師說,你根本是白開刀的,你第一、第二節根本沒有問題。後來我又只好辦理休學,當年我是全年級的第一名,喪失了領取獎學金的機會。

發現整各問題都沒有改善,在醫師的巧言令色下我始終相信他,可是最後還是不歡而散。既始已發現了問題,就要把我踢給他的老師,害怕我知道真相。當下我就決定我不要再回長庚,我對整各醫療是徹底的失望。

最後我離開嘉義長庚以後,到了嘉基,我重新學習如何信認醫師。在我20歲生日那天,我知道了那位醫師的疏失,我嘗試的希望他對於整各醫療過程做各說明,後來他僅告訴我一句話『我絕對不會去找骨科醫師治療』,那時的我心中傻笑,難道你不知道現在接手我的醫師是骨科醫師嗎?為何要說這樣輕藐的話語,這樣傷害我多深?

後來我寄了存証信函,回醫院拷貝病歷,都受到種種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對方還請求第三者來探詢我要多少錢等傷風敗俗之事。在第三次手術完成後,我的症狀有改變,生活也改善了以後,我請求家人支持我為了此事伸張正義,因此提了過失傷害的告訴。今年2月10日再偵查庭上看到他所說的不是事實且完全沒有悔意的話語,讓我傷透了心。

然而今天我看到這樣的結果,真的讓我痛哭失聲。平靜安穩的生活因為這各不起訴書產生了一些餘波,我不知道該如何才可以恢復平靜安穩的生活?我不知道該如何才可以恢復我對現實生活應有的盼望?想了一下午,研究了不起訴書,就有好多的謊言。主啊!這就是您所要彰顯的公義嗎?我不服。

想了想有一各念頭,就是想請現今接手的趙醫師當我的證人,甚至想請趙醫師替我寫診斷書,寫出當時接手病歷時的我的景況,後來的演變。將事實的完全呈現,不再被這怪異的社會的風氣給污染。可行嗎?我不知道,請大家給點經驗,也請大家為了我這事禱告求 神彰顯公義,也求神儘速的平復我的心情。好嗎?求求你憐憫。

2006年4月12日 星期三

聲明稿

聲明稿


今日驚見貴電視台報導黃姓女同學因為嘉義長庚醫院醫師之醫療疏忽所造成的相關報導,本人誠心希望對此事件相關媒體人可以平衡報導,我也要重申出現類似的醫療問題對醫病雙方都會有嚴重的傷害,乃誠心希望相關傷害足以降到最低,本人此舉乃係因見長庚醫院對相關醫療疏失置之不理,僅希望得以藉由這樣的報導可以讓社會大眾更重視相關的醫療問題,我們僅是一般的市井小民無法對抗所謂的醫療財團,所以,希望藉由輿論的壓力喚起民眾對就醫的安全以及把關。

此事件乃起因於九十四年四月就受嘉義長庚XXX醫師的診斷後建議開刀治療,相對的同意此治療前本人也詢問過眾多的相關醫師,他們一至認為本人之問題乃起因於第五腰椎及第一薦椎,然而非醫師於七月份手術當天所更改手術部為之第一腰椎及第二腰椎,並在此次手術前的判段醫師乃基於影像學的診斷,卻未替我做任何理學檢查然而毅然決然的更改手術部位,且發現此問題的乃是一位住院醫師,後因手術後一直無法改善病症,因此轉診到他院後復發現嘉義長庚醫院醫師對此次手術的疏失,並滯留骨頭碎片。且因為那次手術以後多次復診卻未見其醫師告訴我相關診斷,並多次以存證信函向長庚醫院以及對方醫師投訴此問題,望其檢討整體醫療過程卻換來醫師以及院方的置之不理,因此在所有治療後向醫師提起刑事訴訟,在此事件中我不要任何金錢賠償,乃誠心希望對方醫師得以就此次醫療疏失做出說明以及道歉。

出現這樣的問題乃醫病雙方的傷害,本人僅希望這樣的報導得以使相關財團得以更重視病患安全,不要在讓二十歲的年輕人甚至同樣的病患因為醫師的疏失而受到傷害!

XXX敬上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
這是昨天我所寫下的一段話,原先要傳真給各大媒體,但想想新聞不可能就這樣的撤掉,但由這篇文章中,就可以證明我的本意。

看見此新聞的人,就看到了吧!也是因為這樣所以這陣子,我斷絕了所有網路的通訊,不然就是要偷偷的上網,否則就會有許多人的慰問!

2006年3月28日 星期二

麻木不忍

現今有種感覺,人是一種有血有淚的動物,對於一些情感都需要有地方去宣洩,只是現今想想,哪裡可以讓我們宣洩我們心中的怒火呢?

總覺得在這樣的局勢裡似乎要我們變成一個麻木不忍的一個木頭人,左敲右打,都不會有回應,都不會有感覺,因為現今的社會已經變成一個麻木不忍的社會。

------------我深刻的體會到何謂麻木不忍?

上禮拜三,我很慶幸我的情緒有些許的修練,所以我對於我碰到的不公不義,就沒有那樣的容易挑起我的戰火。或許是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有了這樣的信仰,我總是將所有的事物往好的方面去想,雖然心中仍有些許的不滿,但我還是有所期待,那不會是無解的訊息。

只是今天是最後一天了,我還是得不到我該有的回音。我總覺得心寒爾爾,我這種好雞婆的人,替別人寫信處理問題,都可以得到很良好的回覆以及處理方式。很可惜的我自己替我自己爭取我自己的權利,他們醫院卻不願意給我一些些的回音,難道對我的反應以及投訴就如此麻木不忍嗎?

詳請請見 挑起戰火 一文

我記得那天我在MSN的狀態上打上“心中掛念著醫審會的所有事務,找到一位在嘉義法院就職的書記官,他說除非我認識衛生署長,否則我的案件要拖很久....”這樣的一段話,我的學長傳遞來一個訊息告訴我應該如何做“上衛生署網站PO文”“不然就將所有的東西送到壹週刊或者蘋果”

這樣的做法真的可以解決所謂麻木不忍的狀態嗎?對於我的申訴案件,嘉義長庚醫院卻呈現所謂的麻木不忍的狀態,難道就要我做出不理智的做法嗎?浩浩蕩蕩的在將這件醜聞宣揚出去,我不了解,但想想我自己在嘉義長庚所遇到的事情,強勢的態度,我真的想問,難道你們真的沒有錯嗎?

我總覺得我所遇到的窘境是否就是要我把我自己鍛鍊成所謂的麻木不忍的堅強人格?我的個性已經有些許的孤僻,對於人已經不敢太過於信賴,難道要我在變的更麻木不忍,所有的人才會甘心?!或許現在的我需要變的更麻木不忍,變的沒血沒淚的人,我的生活才會比較快樂一些!

但想想我似乎還有那一點點的悲憫之心,因為現今在紀錄我的醫療史,想到某個部分還是會哭泣!或許照我所推論的,我應該變的更麻木不忍,我會生活的更快樂一點。

2006年3月14日 星期二

“肚”量

認識我的人一定知道,我的頭大大的,肚子大大的,手短短的,腳也短短的!遠看就有如一顆皮球一般!

假若我從一百公尺外向您跑去,您一定會覺得怎麼有一顆皮球在街上滾!

見我如此描述我自己,我自己的度量應該有如我所形容的跟我的肚子一樣有廣大的包容力!換句話說,就是肚量應該很大!?

近來因為一些話題,都在我傍晚騎著小粉紅在街上遊走時想到,所以就來談談我的肚量好了!

前陣子在友台眼盲心將盲的外科工匠裡的一篇文章中有案在身裡看到一位醫師遇到目前在告他的病患時,心情的轉變!好傳神!

我來說說我自己的經驗好了:

記得在去年決裂以後,我就沒有回去再看過他一次的診,除了在他第一次存證信函要回覆前,聽他在電話裡面所講的那些花言巧語,讓我心裡一橫,我決定要回那間院所拷貝我的病歷,因為父親也說為什麼決定要離開後為何沒有順便拷貝病歷呢?好吧!那就回去!

那天是禮拜一,在櫃檯申請病歷,櫃檯小姐告訴我最好讓主治醫師知道!心想知道就知道,就掛了他的號,在掛號單後面提了幾個字,我僅要拷貝我在貴院裡所有的病歷,包括林口院區!就狠狠的把他丟入掛號箱裡,眼見那位醫師由走廊上前趨而來我就“ㄋㄠ”種的躲在柱子後面!沒跟他說到任何話語,僅叫那無辜的跟診小姐替我當傳話筒!還告訴了一堆的理由,無法現今給我等等,我僅告訴他一句話,我今天就是要拿到就對了!這是我遇到他的窘境!

事過境遷,事經四個月後,我們倆當面見面了!我讓他見到的地點是在嘉義地檢署偵查庭上,因為為了慎重,也大概計算了一下時間,十點二十分開庭,我已經拖到十點十分才報到,但還是避免不了遇到他的尷尬狀況!跟法警報到之後,就坐在檢察庭外的椅子上沉思,他們就坐在我前面,我們見面時沒有打招呼,因為我氣他!對我曾經做過的傷害行為!所以,我拒絕與他說話更甚至做任何的事物!誰知道天算不如我算,他竟然轉頭要跟我握手,我打死也不要!他開口說了,握個手沒關係吧!沉思一會,在媽媽的半推半就下跟他握了手!

心中O..S...的說:「誰說握手沒關係!跟您握手代表什麼?是我寬宏的肚量原諒了您嗎?少作夢囉!」

我承認我是一位沒有肚量的人,現今假若讓我在嘉義的路上看到他,我可能會吐他口水!因為至今心中還存在著“恨”意!還好,我的勢力範圍是嘉義市,他的勢力範圍是嘉義縣!所以我兩不相干,也不可能在路上碰頭!

還是不要再有機會在路上碰頭,免得gush的肚子像蟾蜍一樣因為生氣而鼓漲,然而將所有的毒液噴在他的身上!

請大家發揮想像力,那是怎樣的情景!啊~我又在耍嘴皮子了!:p

2006年3月10日 星期五

無病喃喃自語

近來,愚笨的頭腦裡在想一個問題,希望有天可以尋找著這個答案。

昨天,鼓起勇氣向嘉義地檢署遞上申請案件申覆進行狀,以單一窗口網路上申請,在下午時承辦檢察事務官來電回覆處理狀況。

整件醫療訴訟,現今已像我所補提的訴狀一樣,交由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調查。假若漫長的話,幾乎是要十個月後才有答案。但送上去的病歷資料卻不是我要求的正本,而是我花錢買來的影本。我在刑事訴狀上請求地檢署的檢察官將我所有就診醫院的病歷正本送上審議。據我所知道,當開審議委員會時,審議委員會請求案件承辦檢察官送上正本資料。

正本與影本的差別在哪?母親想到對方曾在開調查庭時說,要補提一些檢驗無疏失的報告?其實,聽到這裡多慮的母親說,他會不會因此在病歷上動手腳。在偵查庭上所說我的骨掃描檢查報告無異,但實際上報告上寫的真的無異嗎?

這樣也好,他無法送上對他有利的病歷資料。其實,為了預防此事發生,我有意在花一筆小錢再去拷貝整份病歷。但那些都是錢!money!

漫漫長的訴訟,假若今天我要金錢賠償是否可以讓這件醫事訴訟提早落幕?所以,我想到我現今可以打民事訴訟,請求一元的精神賠償。

要錢!是不是一件訴訟案件可以提早落幕?

媽媽罵我,你要一元,他真的會給你!

弟弟在身旁說,假若事件鬧大,送醫審會的時間絕對不用那樣的長。母親屆時想到說“還是像我父親所說的,聯絡許多記者,找一天那位醫師的門診,在診間外坐著輪椅,手裡舉著“還我一個健康的生命”來。”

究竟該如何才能盡速的結束此案件?綜觀整件事的發展至今,我發現要“錢”,事情好像可以提早解決。但這不是我的初衷!因為,在醫師的執業生活中,對於醫療糾紛,錢好像比較好解決一件真正有問題的醫療行為。也因為這樣,所以,醫療事故的發生,醫界的大老們認為賠錢就可以了事!

2006年3月7日 星期二

陰霾

窗外的天氣霧濛濛的,不知道有什麼東西籠罩著晴朗的天空,看不見和煦的陽光,只見如同沙塵暴侵襲的天空瀰漫在我生活的四週。

心情特別的差!找不出原因!難道是見不到那和煦的陽光作祟嗎?我想不是。在生理上,身上因為季節的交替,過了敏,全身其癢無比。整個身體都被那一顆顆的疹子佔據,真是難過!昨天,又換了止痛藥,吃完後,就感到全身無力,頭暈,就昏睡了幾個小時。好辛苦!

在心理上,這陣子因為有些回憶都悄悄的跟著我,壓著我,讓我喘不過氣。每天早上就想著自己送出去的刑事訴訟案件何時才會有回音,當然想到這裡,我的心情就會被其所牽絆,然而當下我身旁的好友以及親人曾經向我說過的話就那樣反反覆覆的在我耳邊回蕩。白天是如此,夜深後更為悽慘!就連晚上都會作夢,夢到那位醫師的言行舉止或者是我去踢那位醫師的館,好累!

在見到一位醫師也出現了一則醫療糾紛,從前就提倡,有糾紛好解決,但為什麼就是要錢呢?是不是要錢,事情才好解決?就不會像我一樣已經拖了六、七個月了,還要再等待那漫漫長的醫事訴訟。好辛苦!

說到這裡,讓我想起,剛開始寫存證信函溝通時,醫師就找醫師來說話,他們誤認為我們要求要金錢的賠償,很抱歉。錢對我來講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身體,我的健康。今天假若賠償了我一兆的金錢也無法讓我恢復健康、恢復快樂,那我求那些幹麻呢?或許因為醫師及醫院知道我不求金錢的賠償,那間醫院也對我的事件不在意,也不重視。然而現今才要走上訴訟之路!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真希望這些痛苦,早點消失。生理上的問題,就交給藥物以及醫師來幫助我!然而心理上的陰霾,要如何才能走出去?我不知道!或許,等到十個月後醫審會有結果了,裁判的結果也出來了,我的心情才會好一點!

2006年2月26日 星期日

反省

今天的心情又盪到谷底,雖然心中有股百般的不願意再那樣的回想起自己在先前的就醫經驗。只是巧遇今天MP3的硬碟空間滿了!所以才讓我仔細的去聽聽看所有錄音檔的動機!

聽聽之後,猛想幾個問題,總是想由自己的那顆簡易的腦袋瓜中理出一個頭緒,但似乎不能,那我該如何做呢?所以決定紀錄下來!

我之前所面臨的一切,都如同那位醫師所說的是因為“體重”造就我第一次手術後出現嚴重下背痛所造成的嗎?

往往我出現下背痛,你都歸咎於脊椎的不穩定造成的,但是經由斷層掃描後,發現其實那一兩節的脊椎早已癒合,哪來的磨擦?哪來的不穩定?為什麼總是要把他歸咎於是那邊的椎間盤消失後磨損所造成的?

我不解!

記得在最後一次在住那間醫院前,你是說我們做這個檢查有兩個目的,區分有無感染或發炎。假若感染,先處裡感染,就打ANTI!(我不知道有無使用錯誤,中文翻譯就是抗身素)假若發炎就用NSAID,仍然不行就開進去看到底怎麼一回事。可是那個檢查的結果出來很明顯的指出那一節的脊椎內有問題,不敢確定是感染還是發炎,望其繼續追蹤!

可是卻不是向在那次住院前與我們所分析的一樣處理,而是真正發現問題後把我們趕到林口去!我該說些什麼呢?還多虧我在那天之前還那樣的信任一位醫師!你總是誇口對我的處置是如何的標緻,最後卻成了一位害我一生的醫師。

至始至終,相信一位醫師卻讓我換來一輩子的遺憾,我總覺得那種心情是很複雜的,也往往不願想起在那裡所發生過的一些事。

既始醫學在有多大的不確定性,對我的傷害已經牢牢的深刻在我的心裡。要我如何原諒呢?又如何說你對我沒有任何的傷害呢?

我做病人的正在仔細認真的反省我在那整個醫療過程中的盲點,而身為醫師的你現在在做什麼呢?無解的哭訴!

2006年2月20日 星期一

支出憑證

我的郵局帳戶,已經有一年是負成長的。 記得幾年前都還有獎學金的收入,直到那年休學,所有的獎學金都歸於零。

父親在我高中時跟我約定只要我拿到學校的獎學金,第一次給同樣的金額,第二次兩倍,第三次三倍以此類推!認真算算,我在高中時拿到了四倍的金錢,加上本金至少有十萬左右。

上大學時,一年級第一學期拿到了第二名有八千元,父親說上大學後獎學金的倍數從頭來,所以也賺取了一萬六千元的獎學金!大一下學期,我用身體健康換來了那一學期的第一名,原先應該有學校的一萬元獎學金以及父親的兩萬元獎勵金,結果學校因為我休學,所以喪失了領取獎學金的資格,然而父親在我休學前承諾我要一併給予我學校的獎學金,也食言而肥,未給予我,只給我兩萬元然而在前兩年至今,醫藥費的支出就將近二十萬左右!雖然有學生保險,但是也還是一筆龐大的債款!

仔細算算還是有些負成長現在大概每一個月領五千元來做支出,只是最近似乎發現銀行裡的金額明顯的負成長!

算算目前為自己訴訟所花的錢,也是一筆滿大的債務存證信函(單筆) 187.5元,共寄四次,合計750元。

影印至少也花費100元。總計850元刑事訴狀(單筆) 4000 元,目前已經送兩件 故 8000 元(因律師是父親的好友所以至今尚未收取金錢)

長庚醫院病歷嘉義院區(單筆) 965元,目前拷貝兩次 故 1930元。影印五本外加裝訂費共1090元;影像檔案(單筆)500元,三次檢查1500元;核子醫學(單張)100元,共五張,500元;總計5520元。

長庚醫院病歷林口院區(單筆) 300元。合計300元。

福音聯合診所病歷(單筆) 10 元;影印五份 25元。總計35元。

新竹馬偕醫院病歷(單筆) 130 元;影印五份 650元;核磁共振影像檔(單張)200元,合計五張1000元。總計1780元。

新竹國泰醫院病歷(單筆) 60元,影印五份 60元;電腦斷層影像檔(單張)300元,合計三張 900元。總計1020元。

嘉義縣灣橋榮民醫院病歷(單筆) 60元,影印五份 60元。總計 120元。

基督教醫院病歷(單筆) 1450元,影印五份 1240元,外加兩本裝訂 80元;電腦斷層影像檔(單張)200元,合計三張 600元;甲種診斷書900元。總計4170元。

雜支至少500元。

所以假如你要打訴訟,律師費出庭三次 50000元,多一次 5000元。

到目前為止 我為了這次的訴訟花了 13495元。未支付 訴狀 8000元,律師費 50000 元。

故目前推算,為了我的爭理行動至少要花十萬!

所以,奉勸大家不要為了爭,而打官司!耗時也耗力,假若無結果的爭戰,最後又傷神以及費錢!

2006年2月18日 星期六

談話

昨天與律師談了再提訴狀之事,改了好多!並且提出了幾項的疑點,請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們替我們審議幾項問題?律師他說,他不求多,只要成立其中一項,對方就有的玩了!

媽媽也跟律師提到我那天為自己辯護的經過與挫敗,律師告訴我一個例子,在美國有一位很有才幹的法官,裁判書寫的很好,又受推崇,可惜的是他寧願不要當法官,而降職當一位律師!他告訴我為什麼呢?因為他說他當法官需要聽人一天八個小時說謊!然而他當律師一天只要兩個小時向法官說謊,兩個小時向委託人說謊,所以比較輕鬆!

在場的都笑了!律師說了這個比喻後,我似乎有較些許的釋懷!並且在離去時,律師還交代我要去買王澤鑑大法官所寫的書!所以昨晚也定了,法律界的天龍八部!趁著回新竹前好好的研讀一般!

我的律師他的身分好特殊,

他是父親多年的好友,是教會的弟兄,是民族國小的九十四年的家長會會長,是被告院所的法律顧問,也亦是被告院所的醫療倫理的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好妙!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似乎有一條奇妙的線聯繫著!

2006年2月16日 星期四

這個代表什麼?

未完成的成績

事情都經過好幾天了,但是有些東西在我心裡使終搖擺不定的擺盪!也常常刺痛我的心,對於許多的思緒我常常的反省,也更是自責,我記得我在高中時,第一個志向就是法律系,只是經過星期五的洗禮後,我不曉得我究竟唸法律究竟是為了什麼?當初無疑就是追求公平與正義而選讀法律系?法律系所追求的無疑也是追求捍衛人民最終的權利!只是,我卻連那最基本的底線就無法捍衛了!那我現今還徵求什麼?

昨天,去灣橋榮民醫院拷貝兩年前住院的病歷時,那裡的復健科醫師詢問我大學讀的科系,我告訴他,法律系,他告訴我說,以後我們這些醫師就靠你了!我苦笑的說,我就連我自己要捍衛我自己的最小,最小的權利,我都無法追求到,還有機會為您們辯護嗎?他告訴我,他們當醫師也是經過十幾年的訓練才有眼前的成就,要我不要灰心!

我只能苦笑,我在學校班上的班網也和班上的多位同學討論到這些問題,甚至那天發生事情後,隔天的清晨我終於找到了我最尊重的學長,他告訴我這是常態,要我不要灰心!班上也有許多人要我不要因為這樣而灰心,可是誰真的做得到呢?

這幾天,我終於曉得,大一時的教授中華民國憲法這門課的鍾秉正教授為什麼那樣的憤世忌俗了,因為,終究司法的不確定性,實質會保護到誰呢?我最近常想,我讀法律,假若要是我自己卻得不到那最後的權利捍衛,那我還有什麼意義嗎?

獎狀、成績又代表什麼?再好的成績表現,最終碰到實務還是功虧一匱!

就如同高中時,我在高三時生病,我在高中三年都賺取校內獎學金的人,卻在聯考前開刀,一刀不起,就再也沒回學校。在發病前,學校老師預估我雖然考不上國立大學的法律學系,但是東吳大學的法律學系一定會上,或者一些國立大學的其他科系。可惜的事是事事難料,誰知道我開刀後的癒後不好,誰知道我最後會考上玄奘大學三流學校呢?假若如此我當初就應該選擇以推薦甄試的方式考取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就不用忍受那些痛苦,得不償失!

難道是我高中三年不夠努力嗎?還是自己的考運不佳,就如同一位高中的老師所言的呢?

我在大一時,堅持入學,然而換取了那樣的成績又代表了什麼?我現今自己還不是遇到實務就被打敗了嗎?然而把自己的身體拖垮,大一時不想休學,完成了學業。到大二還不是抵不過身體的考驗,休學了一年!眼看那些同窗,當我回到學校後,他們就是我的學長姐了,我是多不捨的!然而,用自己的身體健康換來了法律系一年級三十六學分學年成績第一名又得到了什麼了呢?我的堅持與我所遇見之事無法成正比時,努力還有意義嗎?

法律代表什麼?這樣的成績還不是無法捍衛自己的最終權利!用到實務上,又能代表什麼!我不知道!傷害總是在我心裡頭,我也不知道哪天司法得以給我一個合理的公道?所以,唸法律又代表什麼呢

2006年2月13日 星期一

疑慮

經過那天的洗禮,我不知道我究竟唸法律要做什麼?

用意為何?

為什麼就連自己想要得到那最後一絲絲的道歉,都那樣的難求到。 看到那位曾經讓我非常尊重的醫師,在偵查庭上向檢察官敘述所有的事情都是那樣的扭曲事實,我覺得我還爭什麼?我的鬥志似乎已經被那天的所有話語給打敗,我對法律的熱誠也可能會被那一次次的開庭所澆息,或許,那天只是熱身,往後的戰役還很漫長,只是我想逃,也覺得法律終究是保障那無罪不涉的壞人。

事情經過好多天了,那天的話語一次次的反覆在我耳中圍繞,也多次為了此事而分心,更甚至為了將所有事證的舉證提供給律師而與父親鬥嘴,好累!假若開一次偵查庭,都需要在被這樣的事實再刺痛一次,我寧願選擇放棄。或者直接委任律師所有的開庭由他陪同,否則這樣的傷害不知道又要發生多少次。

我總覺得不要提其那麼多他對我的傷害,可惜的事是他對我的傷害卻一次次的加深,不得不讓我提出所有的事證,證明他連93年第一次手術就是一次失敗的手術。當初的初衷就是想要為他留一些後路,可惜的事是他那樣的顛倒是非,所以,我選擇將那最醜陋的所有錄音檔與律師討論,提供給檢察官,更甚至不排除將他將手術的準備比喻成考試的那一段錄音拿出來,逼迫他承認當初的決定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

說這麼多有用嗎?司法會採信嗎?無解!

2006年2月9日 星期四

黑色星期五

在禮拜一前,我都認為明天會是一個快樂的星期五。直到那天收到了一張開庭通知,就發覺禮拜五,會是一個定位不明的一天。

原先就計畫與教會的青少契的人一塊同遊林子內教會,所以心中充滿了些許的期待。但當我收到那張開庭通知時,我卻無法去想像明天要怎樣過?!

明天雖然不是13號,但總是覺得好像是黑色的星期五!愉悅的心情消失了,但還是勸戒自己,該面對還是要面對!

耶穌說不要憂慮、說、喫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彀了。

所以,我不憂慮我明天的日子要如何渡過?我僅展開心胸坦然面對。

明天教會裡的青少年團契要到林子內教會遊憩,希望同行的人可以平安!明天一早我也需要到地檢署出庭,望上帝的話語能夠指引我,並且賜福給大家!所以,今晚我是這樣的禱告!


天父啊!孩子要感謝您,感謝您今日賜給我們的一切,孩子請求您保守我的腳步,明天能夠順利的克服所有的一切困難,孩子要告訴您,雖然有時會覺得所有的事情跟您所說的話語不一樣,但我還是會繼續的學習與成長。

孩子要誠懇的向您認罪,因為孩子總是以公平與正義來論斷一件事,但這真的並不是我所想要的,我僅希望往後別再有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在這個社會的不同角落!孩子知道您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讓我們知罪卻不定罪,所以,我不想斷一個人的罪,所以只好交給司法來解決。

最後,孩子請求您在這件事上啟發我的智慧,讓我能夠順利的渡過明天的考驗,孩子也請求您,保守明天下午的青少契的同工與契友們來回林子內教會能夠平安,並且在他們之中若有不足的,請求您必補足他們!因為您告訴過我們,凡我們缺乏的,您必補足!

奉主耶穌基督的盛名求 阿們

2006年2月8日 星期三

律師的角色

在這個光怪陸離的社會中,律師所應扮演的角色應該為何?繼續的製造社會亂象嗎?我不了解,但是,最近聽到一件非常好玩的訴訟案件,就可以知道律師有時也會因為金錢而違背了自己的法律素養!

這個案例的結局還沒出來,只是有些許法律知識的人,就會明白告訴人是一位無責任能力的人,然而卻有不肖的律師,為了牟利,而願意對此案件作出辯駁的角色。

提起告訴的人是媽媽所服務的醫院病房裡的病人,而母親所待的科別是身心科!那位告訴人向嘉義地檢署提出護理人員因為強制告訴人洗澡,並且洗完澡後髮質變壞了!然而,他出院後因為不滿護理人員所做的行為,所以向法院提起告訴。

檢察官也照樣該偵查庭,傳了多位護理人員!但總覺得身為法律的辯護者,要憑藉著自己的專業素養來替人民服務。但是我見到此案例出現,我發現也會有跟理想衝突的關係存在!這個案件我想不需要等到檢察官作出判決,我想根據我所學的,告訴人乃當時為精神喪失的行為人,也就是沒有責任能力者。所以,這齣精采的訴訟戲劇一定以不起訴處分為終結!

奉勸執業的律師,當收到相關案件時,我想請大家對於告訴人的相關背景有多許的了解,或者您要違背您的法律素養而告訴提出告訴的人有打贏的機會的話,我想您的行為最終會促使大專院校開一門所謂的法學倫理學的課程!